引戰指南《聖托馬斯的法律聖經》
2021年6月22日 07:47
(前情提要:中選會又調皮了,欸嘿嘿(ノ´∀`*))斯斯有兩種,那麼法律有幾種?惡法也是法嗎?
廢話不多說,我先上一張圖:
常逛時事版的你各位大概都知道,
「統獨」、「同婚」、「廢死」、「反核」
這是自蔡某人發跡以來,
就不斷被覺青們拖出來炒熱度的四大議題。
幾乎每次丟出來就是引戰然後看一群人理智崩潰(茶
還有一派法律系的覺青很喜歡搬法條來打一般人臉,
在這裡我先不下結論說誰對誰錯 (有興趣的自己爬文
總之你各位不覺得奇怪嗎?
我們都知道,既然對的事情就該去做,
那麼國家頒布白紙黑字的法律到底有啥好爭議的?
修但,既然會起爭議,就代表你的心中有「異音」,這個「異音」不是法律,
而是道德或是某種你本來就應該知道的東西。
那麼它究竟是什麼呢?
這故事有點長,就讓我們從頭說起…
(平偉跟文燦先下去)
…
在很久很久以前,
人類還在大草原上過著狩獵採集的生活,
這時候的人類沒有法律約束,人人都過得很自由,
但缺點就是沒有「人權」保障,
碰到獅子老虎花豹這類頂級掠食者,
他們沒在跟你談什麼天賦人權,
一切都遵從自然界的原始規則:
餓了就去狩獵,狩獵到了就吃,
弱肉強食,勝者為王、適者生存,
並且老弱婦孺常常是最先被淘汰的一群,
很可悲,但是很現實。
然而我們人類認為,這不合理,
憑什麼這些未開化茹毛飲血的蠻族
可以隨便決定我們的生死?
我們要反抗!要構造改革!
於是人類憑藉著「科學」賜給他們的武器,
最終擊退了蠻族,並且建立了最初的人類社會。
文明從此開始,並且延續至今。
回到現在這個時間點,
你各位正在吹著冷氣低頭滑手機,
不用像其它物種一樣在野外挨餓受凍,
在家有充實的3C娛樂,出門有方便的外食,
遠離了戰爭、瘟疫、饑荒、死亡,
我們都認為我們推翻了自然法則,
實際上並沒有,
可能哪天牛頓定律把某顆小行星吸引過來,
人類就得準備迎接世界末日
(某些人的本性也會顯現,這題外話) 。
不幸中的萬幸是,
即便開局那麼容易死,
但我們人類依然在這場GAME裡生存了下來。
這是「奇蹟」。
既然說到奇蹟,
接下來我們就必須從科學扯到神學。中世紀的歐洲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5-1274)曾經提出這樣一個概念:
『法律分成三個位階,最底層才是人制定的法律。』
說到這裡大概可以解開很多人心中的結:
既然法律是人定的,那麼就沒什麼不可質疑。
遇到不合理的惡法,那麼群起推翻他便是。願各位公投加油,
共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