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有人說餵養者就是飼主,請拿這個判決給他看
輔英科技大學
之所以發文是因為許多人常常衝著愛爸愛媽們發洩
他們看到愛爸愛媽餵食浪浪後
就自然認為浪浪們必須由愛爸媽們權責負責
這是一個很錯誤的思考模式
浪浪們造成的問題是政府,人民,生態環境,過去歷史互動而來
並不是愛爸媽的問題
如果今天餵了浪浪就必須權責負責
請問有人捐錢給孤兒院,贊助給遊民
受贈者就會變成捐贈者的姻親家屬嗎?
捐贈者就必須負責受贈者的所有民事刑事案件嗎?
過去一著名玻璃娃娃案判決
好心同學因下課時背著同班同學玻璃娃娃去洗手間
因為友善熱心,導致兩人跌下樓梯,最後玻璃娃娃身亡,好心同學判賠百萬
該判決引起寒蟬效應,許多人擔心善意的伸出援手可能會被判賠百萬
讓人在提供援助時猶豫
現在有了這個實務見解讓各位愛爸媽不用擔心
因為在法律上來說餵養人≠飼主
以後就放心的餵吧,當有人再來找愛爸媽們麻煩
就可以拿這篇判決給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