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有人說餵養者就是飼主,請拿這個判決給他看

輔英科技大學
之所以發文是因為許多人常常衝著愛爸愛媽們發洩 他們看到愛爸愛媽餵食浪浪後 就自然認為浪浪們必須由愛爸媽們權責負責 這是一個很錯誤的思考模式 浪浪們造成的問題是政府,人民,生態環境,過去歷史互動而來 並不是愛爸媽的問題 如果今天餵了浪浪就必須權責負責 請問有人捐錢給孤兒院,贊助給遊民 受贈者就會變成捐贈者的姻親家屬嗎? 捐贈者就必須負責受贈者的所有民事刑事案件嗎? 過去一著名玻璃娃娃案判決 好心同學因下課時背著同班同學玻璃娃娃去洗手間 因為友善熱心,導致兩人跌下樓梯,最後玻璃娃娃身亡,好心同學判賠百萬 該判決引起寒蟬效應,許多人擔心善意的伸出援手可能會被判賠百萬 讓人在提供援助時猶豫 現在有了這個實務見解讓各位愛爸媽不用擔心 因為在法律上來說餵養人≠飼主 以後就放心的餵吧,當有人再來找愛爸媽們麻煩 就可以拿這篇判決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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