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去年我女朋友的公司去東京員工旅遊,出發的那天剛好遇到颱風,所以分兩批人隔天早上跟晚上再出發,到這都沒問題,反正天災嘛,沒有人可以預料得到,但後面問題就來了..他們的員工(包括我女朋友)都有買旅平險,但都是用自己的錢買了,後面保險公司因為延誤或取消這件事,有啟動保險,退了5000塊下來,這幾天他們公司開會,主管要他們每個人拿3200出來,補換航班的機票錢,我不理解的就是,這個旅平險是用員工自己的錢買的,憑什麼要我們拿出來幫你公司補貼?如果是用公司的錢買的那合理,但問題就不是啊..而且主管也不做得好看一點,跟大家討論一下,不然當初你們買的旅平險錢我現在補給你們(我記得是700多),退下來的5000你們幫公司補3200,這樣行不行來討論一下,沒有要討論的意思,我自己的感覺是,他們公司老闆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變成這個錢主管不想要自己補,要大家幫他分擔,但如果是因為天災,根本沒人可以預測到,如實跟老闆講,應該也不會算到主管頭上啊..
是不關我的事沒錯,但我就是覺得不合理,還是這其實是正常的,有人可以幫我解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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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空中大學
應該要先確認公司員旅所給付的費用有哪些,以及是不是全額補助?如果是全額補助,那整趟員旅的費用(包含不可抗力所產生的費用),應該是都是由公司支出。
但如果員旅費用是有限額補助,那當然超過的費用,就該由參加的員工自己支付。
不過這種不在勞基法規範內的公司福利,往往公司都有最終的解釋權利,所以也不是我們這些不在該公司任職所能置喙的🫠。
我比較建議,可以請你女朋友跟公司的福委確認員旅費用申請的相關規定,或是詢問申報單位的處理人員,畢竟他們應該才是最清楚自己公司規範的人😅。
B1

中國醫藥大學
這種就裝死啊 你不給他能拿你怎樣 告你嗎!
B2
A
玖咡漪
自己買的旅平險,給付的當然是給個人,
事後公司要求繳交費用完全不合理,
一般員旅發生這種突發狀況,
除非有提前公告相關處理方式,
不然通常都會是公司去吸收這筆費用,
但通常公司都有個最終解釋權,
除非多數人站出來抗議,
不然應該都會選擇繳交,
甚至公司會直接從薪資或其它地方扣款,
這部分大多時候真的沒辦法,
畢竟出資辦員旅的是公司方,
頂多因此賭爛選擇離職,
但不會是一個明智的選擇,除非早有打算.
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