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7更新」
答案:17700元。
依據銓敘部回覆,
公務人員年資滿5年且未滿15年,
離職未支領退撫給與,
有轉往其他職域並依該職域退休法令辦理退休時,
需在年滿65歲之日起6個月內,
可依規定請領原公務人員的月退休金。
但若無在其他職域退休,
則只能請領一次性退休金。
退撫法第29條有月退休金計算公式,(按離職時的本<年功>俸<薪>額的2倍乘以請領退休⾦的各年度審定的替代率),又我被審定的退休年資未滿15年,則以15年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於114年為36%,之後每年降1.5%,⾄118年以後為30%)。
依114年現行法規可以得出65歲時請領的月退休金是29500*2*30%=17700元
所以這篇是給2023年之前任職的學長姐知悉,若滿5年不想撐到退休,可以勇敢前往其他職域發展,65歲之後如果中華民國還在,中華民國會養你,但如果活不到65歲的話,可以想想大輪番30年活到65歲的機率高嗎?
我有銓敘部的公文,如果有需要的學長姐在跟我說聲,謝謝。
—————以下為原文————
各位學長姐大家好,2013年任職到2025年辭職,最後俸點不確定是在260or275,若不領回退撫,且有在其他職域任職達25年(不含公務員年資),那12年的公務員年資,在65歲時選擇月退,一個月大概可以領多少錢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