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姐求救 替代役舉報長官

大家好,想請教一下警察體系的學長姐,或是曾經在警察局服替代役的學長。 本人目前在某警察局服替代役,因為一些事情受到不合理的罰勤懲處,且據我所知,開懲處的長官平常在單位內也讓不少同仁有意見,不是只有我個人覺得有問題。因此決定舉報一下。一方面是想將自己的罰勤時間補回來,另一方面也希望有問題的幹部可以被懲處。 如果我希望這件事被正式調查,最大程度讓該長官負擔該有的責任,而不是只被內部敷衍帶過,應該怎麼做比較有效?替代役受訓時是有教導一些申訴管道,但我覺得那個有點弱… 畢竟我認為目前情形有疑似濫用職權、懲處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是程序上不合理的情況,長官應該受到一些處分。 想詢問學長姐遇到此等長官後,理想的舉報流程是什麼? 會有什麼顧慮嗎? 網路上有民意信箱和署長信箱,但替代役的身分既非民眾亦非警員,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做,網上沒有相關資訊。本人不久後也要退伍了,應該是沒什麼可以輸的~ 請學長姐指教!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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