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法規如有錯誤 請指正 謝謝🥹🥹
常常看到新聞上警察已經遇到危險了
不管是毒駕 襲警 撞警 等等等等
當下條件:
已經有明確傷害警察意圖
或造成警察或民眾安全疑慮
且確實是正當使用下
如果你是警察 你會開槍嗎
但會面對報告 賠償 家屬提告 等
且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及的十一條
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第二條
明確規定可使用且無需賠償
雖然在2022年有修法
若是合理使用槍械
可免除刑事民事責任
但好像還是很少在台灣看到警察直接對現行犯開槍
而是對輪子或對空鳴槍(甚至也不多)
為何在台灣警察正當防衛那麼難
還會被家屬告
撇除司法爛 這是眾所皆知
還有什麼原因嗎
希望能請 現任 曾任 警察解答
謝謝各位學長姐
警察真的很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