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小弟在最近上班時遇到的問題
大概在半年前 (一月底)
有對駕駛者開一張無照的罰單
無照罰單沒問題
但該民眾使用的車輛車牌已在2年前車主死亡逕註了
監理站就在追討這個問題 為什麼2年前的已經死亡逕註的車牌 警方還能對他開罰單 而且沒有開12條
現在監理站就對車主開罰 家屬一定覺得無辜啊
長官認為說 因為我輸入錯車牌所導致的 但查詢當天工作記錄簿 我的同事的確有輸入這個車牌(所以不太可能是我輸入錯誤導致的)
警務員請我說明並附送職務報告
但秘錄器什麼的影像相片都沒留 該怎麼解釋?
警務員說嚴重可會吃申誡!
想問各位學長姐該怎麼處置?該件是真的會吃申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