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姐好!
不知道有沒有和我一樣是今年考回四等且離職3年內的學長姐
請問有學長姐知道寄出「個人資料表後」的相關流程嗎?!
有看到前一篇學長有提到 填選志願 但還是不太清楚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補充說明,稍早有打去署問 但剛好承辦人休假
還有提醒大家…離職後3年內的學長姐們要記得回傳個人資料表 有期限的….到8/21

12
全部留言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行政警察科
想不開又回來了嗎
B1
A
冰淇淋奶綠
來中和
B2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行政警察
學長可以私訊嗎?
B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會回原單位嗎?還是重新分發?
B4
T
霹靂喵
就我103年重考的經驗(101年離職)是重新分發(要不要再一次實務訓練看單位,我是有跟31期一起實務訓練),缺額會從應屆畢業的缺拉一部分出來給重考生及上屆未通過特考的學生,專業單位看運氣,不一定會有。
選填志願的順序警政署會去跟學校調資料,排序的方法有計算公式,但我沒有特別研究。
志願卡填完寄回去給署就等公布了,
附上一些以前的資料供參,
祝福你填到理想的單位~


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