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提告敗壞校譽份子
靜宜大學
前情提要
校版近日出現幾篇呼籲同學對公車司機道歉的文,如果本校網軍支持就沒事,否則可能不問是非遭檢舉洗版下架。
照以往發生過的案例,請校方人員處置可能只會檢討被害人,比如司機不夠體諒學生狀況,假設司機說學校不管要告,就叫他去告。
校方都不管自己的學生了,卻要別人承擔學生製造的問題?
難怪表現良好的校友會返校輕生,雖不知個案詳情,但從跳樓者心理狀態判斷,代表對學校的報復。
假設學校不解決問題,只讓被害人自行負責,那就只能支持提告了。
但法院檢討被害人態度不亞於學校,建議被害人團結舉證,否則有的檢察官會說沒證人不如採信人多勢眾的被告,一種積非成是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