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前夕,我們來聊一聊

嗨,最近公投快到了,不論是愛家公投、平權公投都有他的支持、反對者,但今天,我想和持中立立場的你們談一談。 這裡指的中立,就是指不反同、也不支持,但卻對這個議題抱有好奇、關心的你們,如果可以、如果願意,我由衷的希望我們能對話。 📍同婚通過之後,「生育率不會下降、人類不會滅絕」 反同立場:護家盟強調「同性婚姻不具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反同立場從同性之間缺乏「自然」生育能力,進而推論少子女化的台灣社會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生育率將陷入更低點。 回應此疑慮: 我們從那些給予同性共組家庭合法地位的國家經驗來看,當同性擁有共組家庭的權利之後,該國的總生育率及國民的生命表徵是否受到衝擊? 從與生命延續相關的三個變數切入:總生育率、死亡率及平均餘命,下圖第一區塊的分析結果顯示,反同團體憂慮的生育率下降之衝擊實際上並不存在,讓不能「自然」生育的同志伴侶擁有相同的婚姻權並不會降低生育率,危及人類的存續,反而可以從係數的方向可見同性婚姻法制化傾向提升總生育率、降低死亡率,並增加平均餘命。 📍同婚通過後,「愛滋不會蔓延」 反同立場:許多反同人士強調,男男之間的性行為是感染愛滋病的大宗,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會鼓勵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進而造成愛滋病的擴散。 回應此疑慮: 性行為與愛滋病之間的連結在於「不安全的性行為」而非「不同性別組成的性行為」。因此,在目前具有「性忠貞」要求的婚姻制度中,讓同性有機會進入婚姻來維繫穩定的關係,反而有助於降低不安全性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megapx
📍為什麼不接受立專法,為什麼一定要用民法? :同性婚姻的訴求是「平權」,如果同性戀伴侶結婚和異性戀伴侶結婚享有一樣的權利,為什麼要多次一舉,另設專法,浪費社會資源? 我們來看看德國的例子,德國在2001年訂定了為同性戀量身打造的「同性伴侶法」。但這個本質內容與民法婚姻在權利上有所差距的法案,成為日後耗費法院資源的源頭。 德國伴侶法從立法到現在不斷的修改,因為與異性婚姻享有的權利不同,所以每遇到一種狀況就要訴請判決,目前還有三百多個案件在法院等待判決。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於2009年判決表示,所有基於異性婚姻之權利與義務,都應該適用於同性伴侶關係,也就是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在法律上受相同權利義務的保障,不應有所區隔,修正了原有的規定。 📍專法為什麼是歧視? :乘上,專法除了耗費國家資源外,當同性戀只能適用《同性伴侶法》所代表的意義,是國家透過立法方式告知全民:「同性戀和異性戀是不一樣的,在法律上不該受相同對待,《民法》婚姻制度是異性戀專屬的權利,你同性戀沒有資格適用《民法》,只能適用次一等的伴侶制度。」 這不是歧視什麼是歧視呢?法律不該鼓勵甚至助長偏見,更違反了憲法平等權保障。 📍同性戀領養小孩,會不會對小孩有負面影響? :2013年,美國兒科學會(AAP)支持同性配偶享有同等的婚姻權與子女撫養權(包括寄養與領養 ),以追求兒童最高程度的安全與福祉。 這份聲明從兒童人權角度出發,列舉會影響兒童發展的因素(例如:穩定的社經環境、社區資源、歧視等),並明確表示「雙親的性傾向並非這些影響因素之一。」 維吉尼亞大學心理系教授帕德森(Charlotte Patterson)分別於1992年與2013年發表論文,內文表示: 同性雙親與異性雙親的子女,在個人心理發展、性別發展、社會關係上,並沒有顯著差異。 📍同性家庭對孩子,其性別氣質、性傾向會不會有影響? :性別發展可以從3個面向來討論: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性別認同 (sexual/gender identity)、性別相關行為(gendered behavior)。 性傾向是指個體在生理上是受到哪個性別吸引。 性別認同是指個體認定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異性戀或非異性戀。研究顯示,同志雙親與異性父母的小孩在這些向度上沒有差異。 性傾向受到生理機制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更不容易隨著收養與否而改變。換句話說,所謂「小孩被同志收養就會從異性戀變成同性戀」的擔憂,是沒有科學證據支持的。 「男性化或女性化的氣質本身並不會傷害孩子們,會傷害他們的是歧視以及二元對立的男女角色觀點。」 📍同性戀家庭的孩子會不會被欺負? :異性家庭的孩子也因為其他理由受到相似程度的欺凌(例如: 身材、外貌、課業、社交技巧、家庭社經地位等等),這表示孩子們會因為各種因素被欺負,不管來自同性戀或異性戀家庭。 這裡必須澄清,「重要的是改變歧視的文化,而不是因為擔心歧視就剝奪孩子被同性雙親領養的權利」。 📍國內外的支持: 1. 421位精神科醫師連署支持「精神科醫師支持同性婚姻和包含同志教育之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聲明,希望為近來社會上受討論的同性婚姻和同志教育,提供來自醫學健康的專業支持。 3. 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精神醫學會多年前早已認定同性戀和雙性戀是人類發展多樣性正常展現。 4. 諮商心理師的支持:
其實,撰寫這篇文章是希望能和大家對話,你可以不支持、你可以不喜歡,但不要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解釋你為什麼反對。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中立立場的人,對同婚稍微有多一些的了解,謝謝大家。 參考文章:
愛心
跪
35
14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