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 我他媽就是這樣說的

時間倒退半年, 想當初同婚未過 公投未投的時候, 大家為了公投的內容吵得不可開交 身為異性戀的我,一直站在彩虹的一端,幫同性戀的朋友們說話、參加同婚遊行等等... 而公投的其中一條,立專法還是民法這個問題 當初我的想法是,「專法沒有不好,多數人無法一次接受太大的改變,一步步的進步對於社會是有益處的。」 可是 就是這個可是! 在此大多的人聽到我的說法,就開始批評 抨擊我,攻擊我的學校 我的人,而無法理性溝通 互相說服.... 公投之後,看到大家因為立專法而開心,我也跟著感動,但是現在想想,那時候攻擊我的言論也讓我受傷不少.... 或許當時你們已經被混怒給衝昏頭,可是也傷害了一個一直為你們發聲的人....
愛心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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