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阿發 9(分合篇)

阿發:   和你是在2001年8月26日晚上,二二八公園裡相識的。不到一週的時間,我們就在一起交往了。接著幾年,寒暑假、潑水節,我們幾乎都在泰國呆著,直到2004年的六月底,你我都去上了「實用人性心理學」之後,才停止了泰遊。   不僅如此,你也去從事了,你原本最怕的「有機推廣」,要像個推銷員似的,去找人賣東西。接著,你就去接受「經絡理療師」的半年培訓,也成為機構中的「紅牌/首席」。   因為你一直是在「服務業」,我又是週休二日的上班族,所以,2004年之後,你我就開始「聚少離多」了,即便,你我都住在大台北地區。   只不過,你我之間的「關係」,是彼此認定、確定、穩定的,向來「愛情至上」的我,也開始有個論調:即便我在此生中,「愛情」的配比是非常高的,但,還是有達到額度的時候;即便「親情/友情」向來是被我「擺兩旁」的,年歲漸增的我,也會想回頭修修「親情/友情」的功課。   於是,2006年起,我開始在「拓網交友」好生經營「素食男兒」家族。2007年,三月先辦了台中一日遊;四月在我住處辦了「喬遷」大會,雖然不是一般所謂的「轟趴」,但四五十人擠滿了我住處的每個空間、角落,晚上八點還被管委會打電話來關切;五月辦了別具特色的「茶風情」聚會,還安排了參加成員的「自畫像」;六月墾丁、福隆;九月淡水漁人碼頭;十月底,參加了同志大遊行,還留下了有意思的口號「給我男體 不要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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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你我雖都住在大台北地區,但因為你是服務業,我算一般上班族,我倆卻漸漸演約成聚少離多。只不過,我倆的「關係」卻是相互認定、確定、穩定的。   2010年的下半年,我搬去任教學校後山的社區,租下一整層的公寓,也邀了你來跟我同住。只是,你我開始有意見上的不同:我希望各自有一間自己的房間,你卻認為,都住一起了,當然是要住同一間。   你也來試住了一段時間,因為我倆的上班時間,我倆會變成是每日共進早餐,之後,各自出門工作。   但,2011年1月30日,小年夜前一天,我卻接到了你在手機裡跟我說「我們先就這樣吧」,登時讓我大受打擊。我還特地去找了台灣敘事小王子、我「敘事私塾」的老師,聽我大吐苦水。明明我們在一起滿九年之後,我還特別辦了場「九週年分享會」,私塾老師參加後,還特別跟我倆說「原本認為,一對Couple中,向來都是一位很會講、另一位話就會比較少了;阿寶很會講,但阿發居然也很會分享自己的生命故事,挺令人印象深刻」。我卻萬萬沒想到,在一起九年半之後,會在毫無預警的情形下,卻和你分手了。   更好笑的是,過完春節,你我去台南參加你機構的「大型春酒」,在等廁所時遇到了,我跟你提了,我去找私塾老師的經過,你卻跟我說「你不是(分手)那個意思」!當場愣了幾秒鐘的我,還是堅決的回你:「雖然不是你的意思,就算是我的意思好了」!   應該是2012年的五月吧,我找了兩位朋友去健行,上午從圓山後山出發,翻過劍潭山就到了大直,也一起去了你那時上班的「有機健康生活館」午餐。結果,下午三點後,我又接到了你的電話,說要來找我。   原來,你我分手後,你交往了一位對象,三八婦女節,還跟他、他朋友們一起又去泰遊了。你也曾找我學姐好好聊過,後來你發現,價值觀、在一起的感覺、同志自我認同度、⋯⋯,各方面感覺下來,你還是覺得,我才是你的良伴。當你看到我邀去的兩位朋友,有一位是小鮮肉,你感覺我要追求他了,而你就想把握最後表白、要求復合的最佳時機。   但,恰恰就是因為那位小鮮肉太吸引我了,我深切知道,我一旦對他付出感情,我就會陷入太深,所以,我反倒是想開始追求另一位朋友,雖然小我十歲,但卻看起來和我差不多年紀。   總之,你我在五月復合了。復合之後,我倆也充分把握可以在一起的機會,甚至,我倆都刻意想把之前「可能造成分手」的因素都調整一番。例如,原本幾乎沒怎麼聯繫,也開始每天晚上通電話;我向來不跟你說,我心裡的真實想法,也開始會跟你說,去逛二二八之後,在台北車站等公車時,當你問我「會冷嗎」而我站更靠近你,其實是希望你伸出雙臂,把我環抱住;也跟你說了,往日如果我送你上車,都是看著你上車、坐定、公車離去,所以我希望改成你送我上車。但當我上了公車,回頭看你時,卻見你早已離去。   我們復合之後,還敲定了一個行程:六月初應「同志心靈成長工坊」之邀,兩人一同去主講題為「七年之<養> ~ 養生路上我和你」的講座聚會活動。
  只是,活動結束之後,在捷運刷票口外,我還是跟你言明,我確定,你我「回不去了」而確定跟你分手。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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