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過了,但同妻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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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如下: #異性 #醫生 徵可接受同性戀的女生 【自我介紹】 年齡:28 身高體重:175/65 職業:醫生 地點:台中 想找可以接受我性傾向是同性的女生,以成家為目的走下去,希望在30歲左右結婚,32歲以前生小孩 可以跟你保證不會出軌,不會帶性病回家,只是對女生沒有性慾而已…但還是比較傳統一點希望可以有一個家庭,經濟方面可以私訊了解,相信不會虧待你(之後會繼承爸爸的診所跟一些房地產,媽媽的藥局但媽媽說希望給兒媳婦) 之前有跟家裡安排的女生相親過,但要欺騙對方的情況下成家還是會有罪惡感,所以希望找到可以接受的女生 【擇偶條件】 年齡:22~32 性別:女,有生育能力 外表:明顯為華人即可 身高體重:適中即可,不要太病態的過瘦或胖 學歷:國立大學或前段私立或私醫畢業 個性:希望願意在父母面前扮演賢妻良母,私底下則隨意,原則上互不干涉彼此 大概會預料到這篇文可能被罵😓但每個人的狀況都不同,如果你可以接受的話,歡迎再私訊我出門吃飯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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