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扮演

匿名
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夢到)假裝成某個人喔。
假裝成那個人發文、模仿她的視角,甚至故意讓別人誤以為文章是她本人發的。
但夢醒之後突然有點好奇——
如果這些事情不是夢,而是真的有人反覆冒用特定人的身分、個人資訊或名義在網路上發文,甚至刻意造成第三人誤認,法律上真的還能全部叫做「創作」嗎?
查了一下才知道,原來「冒用他人名義在網路發文」本身就可能有法律問題;如果又是針對特定人反覆、持續進行,還可能要另外看行為內容及情境。
原來網路匿名,不等於做的事情也會跟著匿名。
比如類似妨害名譽、跟蹤騷擾的事情
好險只是一場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