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從來沒有結過婚(文長)
Anonymous
最後一次更新,打完我就要去睡啦。兒子幼稚園課本裡提到,夏至是一年之中太陽最早升起的一天,所以我跟他約好明天要一起看最早升起的☀️(雖然夏至已經過了很久了)。不過看了現在的時間,看來我只好又跟他毀約了。
說真的,我只是因為看了劇,然後有感而發,發了這篇文,沒想到會有那麽多人看XD
很感謝那些給予我支持、鼓勵的人。
也謝謝所有喜歡我的文章的人
這篇文,有好評,也有壞評,老實說我很高興,我喜歡看到不同的人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這會促使我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
然後,有些人喜歡我的文筆,喜歡我的理性。我在生活中其實是個感情用事的人(與人說話,面對面交流時。),沒有文章中的理性。這是因為,用文字的方式表達,會強迫人放慢自己的思考速度(手速跟不上腦速),會緩和激昂的情緒,所以我會比較理性。同時,我是個要求精確的人,可能跟我從事金融業有關。
最後,文章中有些細節,我沒有交代清楚,會讓人搞不太懂,也請多擔待啦!
希望我明天能起得來看日出。
再次更新
我先在此跟大家說聲抱歉,因為工作忙碌的關係,我無法一一回復大家的留言。
看完大家的留言,主要有幾個問題,我在此回覆
1.法律上,我「先生」和孩子的關係是?
我的回覆在 b80 (題外話,是回復,還是回覆?),不過我說的不一定是對的,歡迎糾正!!!
關於精確的用辭, b123有說明(法律系的,佩服佩服)(再次離題,是用詞,還是用辭?)
2.有沒有可能,我和他之間是「親情」?
我會說,我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我們很難去界定親情到底是什麼。
但舉例來說吧,前幾年,他騎車摔傷了,住了一個多禮拜的醫院,我只去看過他兩次,一次是拿換洗衣物給他,一次是接他回家。在正常情況下,我們不互相干涉,也不關心對方,不過只要任何一方有需要,我們絕對不會棄之不理(自我們「結婚」以來,我們的關係逐漸變成這樣。感覺像是從摯友,逐漸疏離成普通的朋友。)。
3.我還愛著他嗎?
沒有。會有人這麽覺得,可能是因為我能包容他,能和他同居的關係。這點我只能說,我並不需要去包容甚至是配合他,因為我們兩人各有各的本分,是互不相干的。
4.為什麼還執意生下孩子?
在決定生下兒子之前,我們判斷客觀條件,列出了所有的可能,然後分析利弊,討論出之後會有的影響,最後做出決定。整個過程,極為繁雜,我只能說這是我們最好的選擇了。
至於生下女兒,那是因為我和他當時還未斷離肉體關係,然後重蹈復撤,但後來我們努力的戒除了彼此。
至於為什麼一直和他發生關係呢?你會去問一個習慣於約炮的人,為什麼不自己解決嗎?我想有的人會,但他不可能得到他滿意的答案。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我認為沒有誰對誰錯。人會有生理需求,每個人解決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不過,我承認在這件事上,我沒有做好一個母親典範。
5.孩子會不會因此而有所心理創傷?
我無從得知,但這是有可能發生的。我只能說我盡力了,盡量的減少我們的關係對孩子的影響。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也沒有人能選擇生在什麼樣的家庭,或許他們能適應,又或許不能,那將會成為他們人生中的一大課題。我和他會全心全意的愛孩子,至於他們能不能跨過這道坎,就只能靠他們自己了。
6.我和他真的能瞞過父母?
不可能。但我希望他們永遠不要知道。
我們當初為什麼要「結婚」?為的是什麼?
我還是老話一句,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這是我和他能做出的最好的選擇了。
更新
剛跟「婆婆」看完八點檔(其實我完全不知道他們在演三小,不過看他們互相傷害,確實蠻舒壓的XD),在等我「先生」洗完澡換我。
b1的建議不錯,我又看了一次,也覺得這文他媽長的另人煩躁。
以下是本文的大綱:
我和我「先生」五年前辦了婚禮,但沒有去登記結婚。我們育有一兒一女。我和我「先生」目前的關係是:朋友、室友(同居,分房睡)、前炮友、孩子的親生父母(有沒有具有法律效力我不知道)
就這樣,我們的關系一言難盡,詳情請繼續往下滑。
正文
這幾天,趁著我「先生」帶兒子女兒回南部看阿公阿嬤,我開始追 我們不能是朋友。一開始是同事推薦我看的,我心裡os:老娘忙著顧小孩,忙到恨不得有三頭六臂,誰跟你有那美國時間追劇啊。不過,雖然我心裡對看劇很不削,但小孩前腳才踏出門,我的手指就不聽使喚的點開了網頁。
看完了劇,不得不說,真的很狗血。回到公司,同事跟我討論劇情,說可菲的真性情,駡子媛對克桓的情緒勒索。後來,她說到,人應該勇敢的面對感情,就比如惟惟,對三二一不愛了,就應該提分手,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尊重。當時,我沒多說什麼,不過,不愛了,就一定得分手嗎?我很想反駁他,可我怕我說多了會穿幫。
對於我們不能是朋友,我感觸頗深。說不上來是因為自己有同樣的經歷,不過也差不了多少。
五年前,我和我「先生」結婚,確切的說是我們辦了一場婚禮,請了所有親朋好友來參加。但我們從來沒有去結婚登記,請朋友簽當證人簽的那張結婚書約,現在還躺在抽屜裡,等有一天,我們誰覺得自己快死了,我們再去登記,這樣一來,其中一個人就可以以伴侶的身份,依照另一個人的要求,幫他處理後事,並繼承財產。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荒謬,如果覺得看不下去的人可以先離開。下面的文章還很長
他是我大學學長,大我一屆,不同系。我們因為通識課認識,不太熟。當時是MSN的年代,不過我們沒有加對方,頂多在路上遇到會打個招呼。
大一到大二時,是我人生中最低潮的一段時間。典型雙魚座的我,很習慣於討好別人,為別人著想,也很在意別人的眼光。我長得不差,所以一開學就有一些追求者,但我因為沒有談過戀愛,所以對這件事有點畏懼(高中女校加家管嚴)。我都把那些男生當朋友,但我不太懂得和他們保持距離,避開一些心機重的人,所以那時我莫名其妙的被冠上花痴的稱號,甚至還有人駡我婊子(當時好像還沒有婊這個辭,還是有我忘了,不過意思差不多)。玻璃心的我當然承受不住,那段日子我時常以淚洗面,不過,為了面子我始終沒有休學(那時候好像沒那麽多人休學,所以我覺得休學很丟臉)。
後來大三上,因緣際會下,我和他變得越來越熟,我會跟他說我在系上被霸凌的事(那時候霸凌這個辭還沒這麽普遍的被知道),他也會向我諮詢些意見。他是個標準的理工男,話少,老實,就事論事,有時候會講一些我聽不懂的笑話,還有個交往兩年的女友(他常問我,女生為什麼老是生氣,生日週年禮物要送什麽?之類的)。
他可以算是我大學時期比較交心的朋友。我們的個性反差極大,我們唯一的共通點是我們都很喜歡小孩,但在那個網路不太發達的年代,沒有太多的曬娃人士,所以我們只能祈禱自己能快點結婚,生個可愛的寶寶。
之後,我出國留學,我們暫時失去聯絡。
我回國後,一直都沒有跟他聯絡,直到有一次同學聚會我才得知,他前段時間出車禍,於是我陪同學一起去探望他,因此才又熟絡了起來。
當時他跟交往六年的女友剛分手,而我有個穩定交往兩年年多的男友,所以為了避嫌他很少跟我聯繫(我男友是個很沒安全感的人,時常要求看我手機,並限制我跟任何男性有所來往。當初真的是腦子進水了才會和他交往。)
沒多久,我因為受不了男友的控制狂,跟他分手。然而分手的過程不是那麽順利,我找了他和幾位朋友,當了好幾次零時演員,才擺脫前男友(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之後,為了報答他幫助我和前男友分手,我們又演了一場戲,我充當他的女友去他家拜訪,好讓他不用去相親。然而,她媽媽不知道從哪裡得到我的聯絡方式,又聯絡上了我媽。她倆在知道我和他是假的之後,始終沒有放棄,死命的湊合我們(我媽的想法大概是:雖然那小子長得沒之前那幾個帥,但薪水很高啊,過了這村沒這店,一定要把這小子拿下。我女兒交往的對象十個有九個不正常,這小子看起來挺老實的,要把握住,不然我未來的女婿可能就是個神經病了)。
於是,在雙方家長的威迫下,我們開始一段 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說真的,他個性很好,長得不差,但就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如果有人跟你說,她挑對象絕對不是看外表,而是看他的內在,我會說那句話是屁。會強調這點,只不過是因為,不想承認自己的膚淺,而我就是這類的人)。至於他怎麼想的,我不知道,他好像不太在乎這件事。
後來我們經歷了無數次的「約會」,我才知道,他和他之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對方劈腿(那女的賤到連我都對她肅然起敬),這對他造成了很大的打擊。
我們就這樣,保持著朋友的距離。
一年後,我生了一場大病(覺得自己幾乎要死了的那種),讓我體會到了人生無常,於是我下定決心,要找個男友,不僅僅是為了我自己,也是為了我媽(沒有一個母親會希望看到自己女兒老了以後無依無靠)。然而我身邊實在沒什麼對象(比較有可能的是那幾個時常吐槽我,挑我毛病的男同事,不過他們要不是長得太醜,就是講話很機掰)。看了看我的身旁,那個殷勤遞水,叮嚀我吃藥的他,我心裡萌生了一個念頭:就將就將就吧!
(當然,我對他不是完全沒有好感。他心地善良,對我非常好,我們的價值觀幾乎沒有出入,他笑起來時的梨窩甚至有種反差萌......)
我開始對他展開猛烈的攻勢,各種明示暗示,對他無微不至的關心和照顧(我送了整整一個月的便當到他公司,他媽的他只會說:謝謝。然後當天傍晚,我親眼看到他把便當到給路邊的野狗吃。媽蛋,我這才發現,愛護小動物也可以是一個人的缺點。)
後來,我們正式交往。一開始幾個月,我們在旁人的眼中和一般熱戀期的情侶一樣親密,到處撒著糖。但我總覺得我和他之間隔著一道牆,他從不主動表達他對我的感情,也從不正面回應我對他的示愛。
「寶貝,你愛我嗎?」他打著代碼,我躺在他腿上,嬌嗔的問。
他撇了我一眼「我在工作。」扯開話題。
「你就回答 愛 不會花你太久時間」我很不滿。
「愛」他有些不情願。
「你為什麼愛我?」我把玩著他的手機。
「是你叫我說的。」
「所以你說你愛我,不是發自內心的?如果我......」我瞬間爆氣。
「夠了,我不想跟你吵!」他用力的合上筆電,洗澡去了,留下眼淚縱橫的我。
「對不起」他會在我睡著後,自己坐在床邊喝酒,然後跟我道歉。
類似的戲碼,每隔幾天就會上演一遍。
過了三個月,五個月,然後是半年,這事再明顯不過了,他放不下背叛他的前女友,我也不可能在他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就這樣,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冷淡,但始終沒有人提出分手。或許是基於愧疚,他對我的關懷沒有停止過。至於我,則是因為不甘心,我投資了太多感情在他身上,我不想就這麽收手。我以為,我會漸漸的習慣這一切。
後來有一次,下大雨,他開車來公司接我,車子在回去的路上拋錨了,於是我們到路邊的小七等拖吊車來。我們默默的喝著咖啡,吃著麵包。
「妳為什麼不帶傘?」他突然打破沉默
「忘了」
「其實,如果你遇到什麼困難,都可以告訴我。大事小事都可以,我永遠會在你身邊陪你面對。」他看著我的眼睛。
「你是以什麼身份說這句話的?」我忍住淚水,故作鎮定的問。我知道我不能哭,哭了,他就會認為我情緒不穩,是在跟他吵架。他總是拒絕跟我吵,到頭來,我得到的還是會是那句對不起。
「......來自,朋友的關心。」他頓了一下,說道。
那個瞬間,我的眼淚潰堤了。我感覺自己無法再承受更多。三年來,我一直對彼此抱持著希望,但事實就是:我們不能是情人。
他摟著我的肩,沉默不語,就像個會聽你訴苦,只要你需要時就一定會出現的朋友一樣。
又過了一年,我們的關係早已打回原點。我也漸漸淡忘了自己曾經愛過這樣一個好友。
心理上,我們再也沒有跨過友誼的那條界線。然而,生理上,我們始終無法從彼此中抽身。
對外,我們是從不在外人面前放閃的情侶。對內,我們只不過是很好的朋友加炮友。我沒想過找個新對象,他也是。
再平靜的湖水,也會有波瀾的一天。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有帶套,沒吃避孕藥)。我跟他討論了一周後,得出共識——奉子成婚。
這是因為,我和他都非常非常喜歡小孩。或許會有人覺得,這樣小孩會很可憐,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我只能說,我承認我自己很自私,但,「完整」是人定義出來的,我能把握可以給他應有的愛,並讓他感受到家庭的溫暖。我能保證,這並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做出的決定。
產後三個月,我們舉辦了盛大的婚禮(符合雙方父母的期望)。但我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因為沒有人能保證我們之後會有什麼變數,若有什麽不可控的事情發生,離婚將會變得麻煩(孩子的監護權、財產的分配、贍養費......),並且我和他都不想被婚姻束博住,畢竟我們對彼此沒有任何感情。
如今,我「結婚」五年了,兒子五歲,女兒三歲。我和他的關係,依然只是好友、室友(我們同居,分房睡,肉體關係早已戒斷),只不過還加上孩子的父母親的身份。
兒子、女兒的監護人是我,我負起對他們照顧、管教的責任(我會監督他們吃下所以綠色蔬菜,在他們難過時陪伴他們、開導他們,幫他們洗澡、換尿布,教導他們正確的觀念......)。
而他,和我們住在同個屋簷下,下班了就陪孩子玩耍(僅限於玩樂,他對哭鬧的小孩完全沒轍),孩子們也都很喜歡他。我們看似是平常的一家人,唯一的差別是我和他很少聊除了小孩的話題,還有我們並不是夫妻關係。
如果哪天我遇到更好的對象,他會連眼睛都不眨的的說聲:喔。倘若哪天他失業了,我第一個會關心的是他能不能按時交出房租。
我認為這只不過是一種另類的單親。
錢的方面,我們簽了合約。每個月的房租我們平分。他負責負責繳孩子的學費,他每個月給我三萬元作為家用(水電瓦斯、伙食費、孩子的保險......),我另外開了一個戶頭,把剩的錢存下來當做急用,也可能最後會一併還給他。
我曾經跟兒子解釋過我們的關係,他只能理解大概。對他來說,我們離婚了(只不過這是個大秘密,就像他拉大便在褲子上一樣不可告人。我們不會告訴任何人他的秘密,他也答應不會跟他阿公阿嬤、外婆提起這件事。),但就算我和他爸離婚了,他爸爸還是可以參與他的童年,他因此覺得自己比其他同樣是單親家庭的小孩幸福多了。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不愛了,就不能不分手嗎?我想這題有另一種,甚至是更多種解法。
我現在人在南部,這些文字,是我趁著週五搭車南下跟小孩會和時打下的,我一直到現在抽才出空檔要把文發出去。
看著兒子和他在空地傳球,不願回家的背影(兒子遺傳了他固執的個性),不能否認的是,我們用我們的方式活的很好。
哦對,我最近的煩惱是他太寵女兒了,家裡的衣櫃實在是塞不下第四套愛莎公主裙了(不過買東西給女兒是他的權利,我管不著,我能做的是教育女兒要有節儉的觀念,一套穿超過一百次後才能穿下一套)。
好了,該回他媽媽家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