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把約炮講得好像很髒了

最近dcard突然出現很多批判約炮的文章及留言。可能是最近過年了酸民比較沒事做才在網路上打打嘴炮吧 打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跟大家說其實約炮這件事是很正常的,沒約過的真的不需要把自己講得多高尚的樣子 首先,在我生活的國家,單身男同事間,常常會討論最近認識了哪個可愛的女生,或今天要帶哪個女生家過夜。大部分的人在找到那個「很適合定下來的人」之前,都會不斷約會,當然「性」也是很重要的一部份。只要保護措施有做好(有戴套),跟誰做,兩個人的關係如何,其實沒有人會多說什麼。很多人都是在正式或非正式的約會的過程中,找到了那個很契合、可以長久的另一半。 我們稱這樣的交往為"casual relationships",或是"friends with benefits",兩個人見面可以一起吃吃飯,一起看電影,一起度過一段開心的時光,當然有時候包含上床。有的人只見過幾次,有的人可能會發展出一段長達幾個月或幾年的非正式伴侶關係。 不是很喜歡「約炮」這個詞,也不是很懂台灣人的觀念,好像只要經歷過,人生就髒了。好像只要在知道伴侶曾經跟其他人在沒有感情承諾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就有了可以立刻提分手的正當性,或是若仍願意繼續交往,對方就需要不斷彌補跟感激。跟男女朋友的性是正當的,跟非男女朋友的性是罪惡的,我真的不是很懂這個觀念。 如果我知道我的伴侶在跟我定下來之前,有很多一夜情,我比較會擔心的是她在情感上是不是很沒安全感,是不是對自己沒自信,需不需要什麼幫助。如果他是透過假承諾騙別人上床,那我可能會分手,但不是因為性,而是因為她的人品。如果她只是因為還沒遇到想定下來的人,需要一些陪伴,那真的沒什麼。 很想對曾經跟非伴侶發生過關係的人們說,只要你當初有做好保護措施,後來也確定自己身體健康,真的不要被「約炮」這兩個字綁架。雖然在我生活的國家,沒有人會過問你交往前跟別人有過哪些關係,但如果你生活在台灣,別人可能會在意,基於誠實是感情的基礎,你可以大方跟伴侶坦承自己曾經跟未正式交往的人發生關係,並好好說明原因(因為當時還不想定下來/因為跟那個朋友出去很開心等等),但不需要帶著無比的罪惡感等待伴侶的接受或審判。 真的愛你的人,會想要理解你的過去,會體諒你曾經受的委屈,如果對方因為你曾經有過非正式的性伴侶關係而想分手,那請理解對方只是被「約炮」這兩個字制約了,也請理解沒辦法愛你的全部的人,不是真的愛你,請勇敢離開,不要後悔做過的事,不要自責。這個世界很大,無論在人生的哪個階段,你都值得被接納、被愛。只是,在希望別人愛你之前,請些愛自己,理解自己、接納自己。 至於已經有伴侶的人,請忠誠專一,交往中還跟其他人發生關係,是很有毀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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