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改寫事實放過自己

有人說潛意識可以調整 首先要先接納負面情緒的存在不要污名化它 然後要中和負面情緒 再來就是要想辦法改寫事實 所以關於他冷漠的離開、不願意做任何討論的這件事(以至於我不知道我實際哪裡惹毛他) 我本來的認知是我遠距時患得患失的情緒太崩潰一直推開他使得他受傷至深,所以決定不要我了。 後來再怎麼道歉都是不正眼看我緊盯螢幕。 我想我是真的沒機會了。 但如果,一開始他就是因為我的追求,保持著不如跟我試試看的心態。 期間可能有道喜歡但不到愛,覺得有很多細節他都有提,給過我機會但回應不是他想要的,最後不想忍耐直接掰掰。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是不是我其實他沒差,換下一個女友而已。 而這樣我復合的機率會超低。 然後之於我,除了「這個人是難得吸引我的人」,我失去了一個讓我很目不轉睛的人 其他的…不管是相處還是溝通,其他人可能可以更契合⋯(我們溝通上真的不是很流暢) 或許那不是事實 但這樣想我就不需要愧疚 不需要為了無法彌補感到難過 就不用擔心他被我傷太重又不肯讓我贖罪以後能不能好好的 我也不會一直感到可惜而放不下 這樣想會不會對我比較好一點?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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