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意見 對於夫妻分開之後的財產分配😳❓
匿名
文有點長
(夫妻也算是感情 po在這板應該沒錯吧😳
先說一下 我不是當事人
而且不在台灣 可能台灣法律不太適用
想問一下
有一對夫妻 男方因為老婆出軌所以想提出離婚
礙於才剛買了房不久 房子因為某些特殊原因 法律上需要4年後才能夠出售
所以估計在離婚後 大概是男女其中一方搬走 到了可以賣房的時候再把房子賣掉 然後錢平分這樣
補充一下:目前付房貸的部分大約是男方60-70% 女方30-40% 若離婚後男方經濟能力
能獨自承擔房貸 女方不能
女方提到過自己很年輕的時候就認識了男方 感情也一早出現了裂縫 她有嘗試去修復可是男方都忽視了她 現在男方這樣趕走她也不太應該 要走的話也應該給她補償之類的 男方也算是同意這點
現在女方提出:
要她走的話 男方要付她4年在外面租房的所有房租+電器家具之類的所有開支 房貸方面她照付 4年賣房之後錢平分
不然的話
她要留下來 男方走 目前她意見是不太願意補助男方搬出來的房租 (男方只要求她幫付1/3房租)
請問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
因為如果達成不了共識的話 就要走法律程序
一旦開始就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和金錢
男方目前是不想再花耗太多精力在這方面
所以想聽聽大家對這件事的意見🙏🏻
#PRIVATE_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