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對象請客 冷掉後我要把錢還他嗎感情如題 跟曖昧對象出去三次 (兩次吃飯 一次出遊) 大部分都是他出錢(我有表示我要AA但他仍堅持) 除了一些門票,我在他拿錢出來時,塞錢給售票的人,其他都是他出的錢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 我覺得跟他不適合 我要把之前出去他付我的錢給他嗎 粗算了一下大概兩千 會不會覺得在輕視他呢? 還的方式可能會是 寫個便條紙加錢 放在他車上 不會明說 麻煩大家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曖昧請客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