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男友為了工作要跟別人假結婚
國立聯合大學
謝謝大家的關心
每個人的留言我都有看🌹
二更)
沈寂了幾天 因為需要平覆自己氣憤的情緒
靜下來想想 其實也沒必要多難過
他有他的人生 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偏偏獲得重獲新生的日子
想大口吸一下新鮮空氣 結果遇到下雨天
過程中 互相懟了一輪又一輪
兩個都不甘示弱 他有他的理由 我有我的不滿
最後他仍然堅持✊
Ok 你的人情你自己去還 用力還、認真還
老娘時間再多也沒空
然後不用對不起 不用甚麼後續彌補
你那張該死的嘴 就像騙人的鬼
舉杯歡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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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一開始太氣憤文章沒有完整
標題也害大家誤會😅
那個姊姊所謂國外老公 是沒有婚約的
也就是伴侶關係 名義上姊姊就是單親
說到底
那位姊姊有多需要居留證 到底干我屁事?
影響到我就完全不合理
而且就像大家說的
如果我傻傻的接受並且同意
到時候我莫名奇妙變成妨礙家庭?
男生還說已請律師簽訂婚前契約
絕對不會有任何影響
哈囉?
當我傻嗎⋯⋯
婚前契約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違反善良風俗是無效的
到底是哪門子律師可以擬定這種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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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 !我非常不能認同整件事情
跟男友在一起已經要4年
前陣子他用告知的方式(對的沒錯 不是討論)
表示6月份要出國去某國
然後要去申辦結婚手續(我大問號❓
問完詳情後的總整理…..
因為有個某國的姊姊在生意上很照顧他
但在某國有小孩有老公 (沒有婚約的小孩爸爸)
而在台灣有主要工作 是經濟來源
為了申請永久居留 可以兩邊跑
就是能在臺灣工作 又可以回某國看小孩
所以希望男友協助她申請永久居留
因應台灣法規
最後他們決定假結婚 維持3-5年
直到姊姊獲得身份證 再離婚
我就請問 有誰能接受?
就算我是不婚主義者好了
瞬間變成法律上的小三?
以後被告家庭妨害 我就活該嗎?
這樣提分手非常合理吧?
只要你結婚 我就跟你分手
只要申請結婚 就算是外籍人士
你本國人的身份證配偶欄就有名字
我難道還要裝傻接受所謂的
(我只愛妳 生活不會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