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續集 我曾經把男友分給閨蜜過🙃
抱歉,因為後續比較長,另外發了一篇續集。
有興趣的再麻煩移駕。謝謝。
先說明這篇文每字每句都是真人真事沒有改編,
這也不是什麼創作文,就是我真實的荒唐感情史。
----正文開始----
當年才18、19歲的我和閨蜜(簡稱X女)因為cosplay認識,
我天然呆又笨笨的,但是她很聰明又很照顧我。
讓我有種相見恨晚,一輩子想和她當姊妹的感覺。
我們在會場同時認識個男coser後(簡稱他J男),
不管是cos還是私下,常常都是三個人玩在一起。
J男又高又帥、幽默風趣,我暈到不要不要的,
然後我就是一個不藏臉的人,瞎子都看得出我喜歡J男,
但當時X女卻一直跟我說:「他不適合你。」
又不告訴我為什麼,我也笨到沒看出原因。
很快的我和J男開始曖昧,初吻定情那瞬間剛好被X女看到,
她當晚一臉落寞告訴我:「我沒辦法在後面看著你們甜甜蜜蜜。」
當時我是這個臉
是的,全宇宙只有我到這時候才知道原來X女也喜歡J男。
然後她又說:「如果你們真的要在一起,我不會再出現在你面前。
可是當時我的生活中已經不能沒有她,想盡辦法要把她留下來。
所以我思考了一夜,提出一個自以為兩全其美的方法。
「不然我們三個在一起啊!」
對,是我自己提的啊啊啊啊!!!活該白癡笨蛋豬!
我也不知道我當時這樣的智商是怎麼活到成年的🙃
J男聽到我們的提議後有驚訝一下,
覺得怎麼突然變這樣?但下一句又說:「你們高興就好。」
但我那時候天真單蠢,智商堪憂,一心只想著要同時保住兩個人。
甚至還衷心感謝他們成全我這顆想要魚與熊掌兼得的貪心。
現在想起來都超級想搭時光機回去甩我自己幾個巴掌。
總之我們就開始荒唐的三人行。
J男那時候等當兵基本沒事,他有空的時間我們就分開跟他約會
例如一三五,二四六這樣一人三天(星期天他要說放假打電動)
遇到cos場次才會三個人一起去。他也沒在避諱,一手牽一個。
(拜託別說“貴圈真亂”,純粹個人錯誤示範,好孩子不要學)
對了,入伍前他還有帶我們回他老家嚇長輩。
他一進門就跟他媽介紹:「這兩個有一個可能是你未來媳婦!」
現在回想當時他媽媽的臉真的是綠巨人模式。
我還記得當晚我們擠同一張床上,他當然是睡在中間,
看到X女扳過他的臉親下去,我還不甘示弱的跟著扳回來親回去,
然後我們三個就在床上...
睡到隔天天亮。
那時候的我一開始還傻傻覺得用半個男友換閨蜜應該蠻值得的,
直到發現三人行根本是條滿布荊棘的死路時已經來不及了。
總之我們就這樣兩人三腳走一步算一步,沒人打破這片和(僵)平(局)
不過這場荒謬的三人行還是只維持了三個多月,
因為接下來的發展峰迴路轉....根本八點檔劇情。
---待續---
這邊小更一下,很有人說我自己提的要求怎麼還說別人是渣男?
或許每個人對渣的定義不同。
這個坑確實是我挖的,但我覺得一個正常的好男人其實不應該跳吧?
也有人覺得送上門的齊人之福誰不要,要才是正常,那也是個人想法了。
我也承認我貪心的想同時保住兩個人,所以提出這種毀三觀的奇葩提議,
絕對也是某方面的渣,完全可以接受。
這篇只是回首我當年的年少輕狂,做了很多我相當後悔的決定,所以才會有很多“明明妳自己提的,現在才來推翻“的矛盾想法,如果我還覺得當初的想法是對的,那我才真該檢討。
還有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重點放在天然呆?
這其實是朋友給我的形容,我說當時神經粗線條到被賣掉還會幫人家數鈔票那種,但我自己覺得這樣應該是笨蛋,所以我才在後面加了笨笨的,這才是我對自己的形容。
我想表達的只有一個字“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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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真人真事已經改編成小說
除了三人行的恩怨糾葛外也有我和我老公的相識過程和互動。
溫馨提醒因為作者沒有看小說的習慣,寫小說其實文筆有點勉強...
如果有興趣的再請不吝指教,感謝各位大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