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崖式分手為什麼罪大惡極?
我談了十年的戀愛
從青春期談到三十而立
這中間我不可能沒有努力沒有付出
但是面對他一次次
對我的否定
對我選擇的方向打壓
面對他家人對我無理要求而退縮
我的心也漸漸冷了
我開始抽出時間思考未來
幻想這樣的生活是否是我想要的
然後我決定出國看看
我發現世界好大好大
而我其實不是一無是處
從每天被否定責罵冷暴力
到現在被誇獎肯定和稱讚
我決定理性的談論分手
我打好一篇一直想說的內心話
然後發送給他
大概是因為距離的保護
我們不需要過多的糾纏
只有幾通電話給彼此一點宣洩的出口
他從原本的高高在上開始卑微的祈求
然後從每天到每個禮拜到偶爾
然後就再也沒有聯系了
我一直思考這樣算不算斷崖式分手
但為什麼斷崖式分手好像窮兇惡及
好像為了自己才結束這段關係
所以刻意的去傷害對方而且從來沒愛過
因為比較愛自己
但如果沒有一次次的失望
沒有一次次爭吵無果
努力了也換不來一個尊重以及平等的關係
那為什麼我不能選擇?
選擇一個自己已經整理好的狀態
然後勇敢的為自己做選擇
我不受傷嗎?
提分手的人就沒有資格難過嗎?
還是說只有受害者心態
才能讓一個人脫離失戀的谷底
為了救一個在谷底的人
無所謂把另一個人也拖下深淵
斷崖式分手只是一次次失望累積的結果
我只是想理性和平的畫下句號
只是想讓這麼多年的付出
並不後悔或可惜那些時光
回憶這段經歷沒有很狗血的結局
或是淒涼的剩下委屈
不代表不愛了也不代表我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