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趁我不在家帶炮友在我床上約炮該怎麼告她

事情處理好了 她爸媽給我6萬 還算是明事理 禍是他們女兒闖的 我不會通知她上班的同事或主管 和平分手就好 我自己戴了幾頂的綠帽子 我不清楚 但我敢肯定這不是唯一的一次 以下是原文 我是新北萬里人在台北工作 工作了幾年有點累積 我買了一間套房加一個車位 女友是台北人 住她爸媽家 不過我有給她我套房的磁扣跟鑰匙 我固定休假休三四 平常我都是騎車回萬里 從外雙溪那條山路 開車沒有比較快 女友也知道這件事 這星期我要回爸媽家 照慣例騎車回家 車鑰匙就放桌上 女友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 開我的車出門 還把炮友帶到我家約炮 她是直接從地下室上去7樓 沒經過管理員 管理員也不知道 本來我是不會發現的 我如果回爸媽家 通常都是晚上才回台北 剛好最近比較冷 我媽叫我吃完午飯騎車回台北才不會這麼冷 下午回到家就發現她跟炮友在我床上 當下臉真的綠了 炮友說他不知道她有男友 有給我看他們微信的聊天記錄 我女友還騙他這邊是她租的 車她買的 車位也是她租的 我跟他講沒事 他也是受害者 但床他睡了 這張床我一定會丟掉 我要他賠2萬 床墊我買4萬 他很乾脆的賠我2萬事情就這樣結束 換到女友那邊 當然是叫她把鑰匙跟磁扣還我 她也要賠我2萬 就是半張床的錢 我們和平分手 她不願意賠錢 一直說磁扣跟鑰匙是在交往期間給她的 但我並沒有同意她可以帶外人來我家 沒有同意她隨時可以開我的車 更不可能同意她帶炮友來我家 不知道該怎麼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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