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前男友分手拿了十萬元賠償費

以下是發生在我好姐妹身上的真實故事 且發文經過本人同意 朋友的前任是她的初戀 在一起五年,從剛出社會懵懵懂懂一直到27.28歲 她和前男友是小遠距離(台北-宜蘭) 雖然剛開始很甜蜜,但後期越來越沒有生活樂趣,有時女生下去宜蘭找男方,男方也是顧著跟他的兄弟打遊戲,甚至要求女生不要出聲 原因是:男方的兄弟會問怎麼不陪女友? 提一下男女雙方的社經條件 女生-29y/牙助/薪資50k以上 男方-28y/社工/薪資約42k 隨著女生年齡漸長,她慢慢開始考慮兩人的未來,希望男方能夠一起成長、想想兩人的未來、相處,但溝通未果… 想想自己的五年青春,難道就要在男方打電動虛度的光陰中白費了嗎? 然而~還有更神奇的事發生了 男方因為工作上認識了一位女同事 約莫40歲左右 也許是當了兩年的同事日久生情、常常約出去吃宵夜,男方開始跟女同事搞曖昧,給女生的說詞是:「忽然有一天聊一聊心靈相通。」 俗話說:「女人40如虎」 女同事也不意外 常常跑到男方家樓下找他,要求和她發生關係 對男方的拒絕時常充耳不聞、以死相逼 當這段不倫關係曝光後,女生決定將小三約出來,三個人到咖啡廳對峙 男方當天以口頭方式承諾與小三分手,並與女生復合。女生當時便決定要和男方簽訂合約:「給予男方改過自新機會,如果仍對感情不忠,將賠償女方十萬元新台幣。」 沒想到小三以要將這段不倫戀公諸於世來威脅男方和她發生關係,所以雙方又維持了三個月砲友關係 男方房間有寵物監視器,所以只要有人進出房間女生也知道,但…人算不如天算 男方為了避開鏡頭,改帶小三去他弟弟的房間,且他的奶奶雖然知情有第三者的存在,卻選擇幫忙隱瞞、騙女生 至於…做愛嘛,則是改到小三家去囉 事情曝光後,女生找男方出來,男方不停道歉 男方媽媽也不是省油的燈,雖然曾有過被外遇的經驗,卻還在幫渣男說話,勸女生不要分手:我兒子就是太單純、太善良了! 還曾經因為女生去刺青而脫口說出:你這樣以後要怎麼教小孩? 男方則說:我要去澳洲尋找自我,你願意等我嗎? 想當然爾,女生也不是傻子 最後瀟灑的拿了十萬元頭也不回的走了 人稱「為著十萬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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