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但很重要尤其女生,希望大家看完!小心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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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13在Tinder認識一位男生叫馬兒,他告知他已單身兩年,我們幾乎每天互相分享生活,去年12/1約見面,直到12/13第一次發生關係。 今年1/5看Dcard意外發現了一篇他被公審的文章,是騙感情騙砲事後消失,而女生得了菜花。 我看到就把文章截圖給他,並希望一起去做檢查,檢查後結果兩人都是陰性,但菜花潛伏期長,醫生說之後還需再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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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24發現男方生殖器長了一顆東西,隔天他就去泌尿科看診,他告知了看診過程中醫生說的話 :因此疣太小無法判斷是否為菜花,需切片檢驗。 但男生沒有切片檢驗,只自費了治療病毒疣的藥膏擦了一個月。 這些期間我們都陪伴著對方,男方甚至在3/5詢問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但我回絕了,因為我被傷害過所以不相信愛情,也因此單身四年。 但拒絕他後他還是依然每天關心我,然而我動心了,在5/3時想說給他還有自己一個機會,我們在一起了! 5/11滑Ig時在個人檔案下面的探索用戶看到一個女生,不知道為什麼就點進去,看了精選動態看到了男方,當時的我全身發抖,原來他有時候在家甚至說跟朋友吃飯都是跟她出門,但很厲害的是 他還可以用語音說想我或是拍照給我看,讓我完全毫無察覺。 他們是在去年3/20在一起的,我變成了小三,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期間使用交友軟體沒有斷過,甚至約砲、曖昧、出國找交友軟體的女生等⋯ 我詢問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他回我 什麼東西? 我一一的把他們出去的地點及日期列出,他才承認!並說:我沒有很愛她,只是她在我低潮的時候帶給我陽光,但喜歡妳沒有騙妳。 我提出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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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我要還他東西,我們聊了很久後來他承諾我給他一點時間處理,他要跟我在一起,我妥協了但我要求不能和她發生關係,因為潛伏期的關係也沒辦法接受他跟我又跟她上床,他同意。 這段時間因為不信任所以常常爭吵,也確實他還是依然一直說謊,我就會暴怒。 其實我知道這段感情本身就沒有信任,也知道他是一個不值得的人,只是我短時間不能接受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相信愛情的結果是這樣,我也承認我也不是一個好人,對於正宮來說。 在6/30他又說謊了,因為他承諾過如果跟她出門會告知我,可他跟以前的手法一樣,依然語音依然拍照取得我的信任,直到7/1正宮在ig發他們出去的照片,我失去理智,打電話給男生發飆怒罵。 男生馬上跟正宮說要分手並且把一切有關他的東西刪除,我又心軟了呵呵真的也是很犯賤我知道! 因這件事情,原本就不信任的感情又更加不信任了,導致我已經時常情緒不穩定(我活該我知道)。 到8/23他又騙我了,我生氣一氣之下說了分手,並且告知他會把他被公審的事情通報他公司。 晚上我跟他拿我的東西,我又反悔了⋯他為了哄我回家所以答應說沒有分手,隔天跟我出去。逛了樂高店還去吃飯,最後去南港河堤走走,而過程中的我們都是牽著手,後來他就說要聊聊嗎? 他哭著表示他還愛我,但沒有辦法在一起了,我情緒失控就跑去河邊,拉扯了好一段時間,我一直不願意分手後來他同意隔天醒來我們立協議,看是半年還是一年來努力。 醒來後,他傳了一大串訊息,反正就是沒辦法在一起了,我馬上打視訊給他,他哭著全身發抖!?說害怕我,我第一個意識是他在蒐證,我就說你在錄影對嗎,那你去告我吧。視訊31分鐘他掛電話了,我沒有任何難過也沒有想要重新聯繫他的想法。 我打給我的好朋友傾訴所有一切,訴說的過程中也沒有袒護自己。通話中朋友告知男方傳訊息給她,完全沒說自己的錯誤,我和朋友覺得荒謬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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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我朋友不知情他所有的事情,跑來惡人告狀,被罵了一番直接社群都關版,而且男方IG已更改過6次帳號名稱,想必應該是每被發現騙感情就改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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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訴你,你踢到鐵板了,因為我不是你以往傷害過的受害者,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會改,所以期間我也搜了蠻多證據的,也是幫那些受害者討個公道吧! 對了!你是有疑似菜花的人,如果繼續騙女生的話,是會被告的喔~ 刑法第277條文 1.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不要以為沒有結婚就不會有責任,到處騙人沒女朋友! 以下為民事賠償案例:
最後請大家來玩個猜謎遊戲,依序tag找尋那位受害者去年11/9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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