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樣也可以聲請保護令!精神虐待、跟蹤騷擾算不算?

原來這樣也可以聲請保護令!精神虐待、跟蹤騷擾算不算?童律師一次講給你聽 🔎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 身體暴力:毆打、摔東西 精神暴力:言語虐待、跟蹤、騷擾 也就是說家人、情侶之間的大聲辱罵其實也算哦! 👼🏻保護令保護對象: 1、曾經或現在是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5. 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男女朋友) 6、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保護令有分三種: 1、緊急保護令:目前有「急迫危險」,且有具體可證明的受暴事實,到庭或電話之陳述,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 2、暫時保護令:危險程度目前安全還不穩定,很可能還會再發生,得不經審理程序。自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3、通常保護令:危險程度目前安全比較穩定,但可能再度發生家暴,以書面方式聲請,需經審理程序。有效期限最長二年,失效前,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 遇到恐怖情人、恐怖老公or老婆,請趕快向外求助🆘
megapx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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