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有很多層次。
最淺層的喜歡是「好感」,覺得跟這個人相處很舒服,可以談話很久,談的內容不見得很深,但就是自在。你知道你「喜歡這個人」,不過這只是很初始的喜歡,還沒有太動輒得咎,能看見對方就很開心。
有些人在這個階段就會試著告白,對方如果也想交男女朋友,成功機率就不低。例如十幾歲到二十幾歲渴望愛情的年輕人,或者已經在工作但感到孤單的適婚男女。
但真的好喜歡好喜歡一個人,其實是沒有勇氣告白的。敢認識沒多久就去告白,是因為沒有得失心,畢竟付出成本很低,就算被拒絕,頂多難過一小陣子,就能瀟灑的放下。
會讓你真正在感情上受重傷的人,是因為你心裡對他有太深的喜歡,你很珍惜對他的感情,反而不想太早說出「我喜歡你」,寧願先默默當好朋友,慢慢試探可能性,不急著表露太多感情,害怕對方因有壓力而不喜歡自己。
而為什麼會從輕輕好感,轉變到深深喜歡?通常是因為對方也跟你有了互動:一句溫暖的或調皮的問候,一個誠摯的眼神,一次被拯救的幫忙,一段深度的對話,一個笑開懷的畫面,一個在你面前展現的專業表現……
這個時候的喜歡,已經來到無法控制的階段,心理狀態變得複雜且未知。
好想跟他分享生活細節。
好想了解他的生活細節。
好想知道他現在在做什麼。
好想看到他。
好想他。
好想他。
好想他。
為什麼沒有回訊息?
對我沒有感覺了嗎?
是不是他心裡有更喜歡的人?
好心碎。
終於回訊息了。
可惡我等好久,生氣了啦,我也不要太早回你。
好吧太想你了,無法忍耐的又打字給你。
此時他對你已產生莫大的影響力,這時候的喜歡,已經沒有像只有好感那麼單純開心,反而有點被牽制到喘不過氣。
那種影響有時很可笑,僅僅只是因為他的一句話一個動作一個承諾,就可以放在心裡一直想念,然後開心一整天,或失落一整天。
總是要到這個時候,才發現:靠北我真的太喜歡他了吧!我暈爆了嗎?(或者是我還沒下船嗎?)忍不住自嘲又無可奈何的等待下去。
所以終點在哪裡?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打算進一步的表白,那這份彼此猜忌的喜歡,終究會因為太久而產生變化,常見的就是被別人捷足先登,不然就是自行放棄。
所以等待對方來告白這種奢望,還是不要太天真,真的確定很喜歡就去告白,不要讓不安醞釀太久,否則只會更走不出來也沒有其他好處,而如果對方沒有準備好要在一起,就退回普通交情,接納自己的傷心。
學會獨處、愛自己、擁抱自己,比找個人相愛,是更重要且終極的生命課題。
不過因為太喜歡過,所以就算有傷痛,回憶仍是美的,彼此再續前緣的機會還是很高,至少那個特別的男孩或女孩,會永遠在你心裡。
多喜歡或多放棄,都是你個人選擇的自由。在前進和後退之間擺盪,都是正常的。
怎麼喜歡一個人沒有對錯,不過如果沒有什麼苦衷,或者除非你能做到暗戀還活得很好,我建議還是不要內耗了,直接去問對方的想法,讓自己不要再為此輾轉難眠,畢竟生活還是要以「我們自己」的步調繼續下去才好哪!
還在船上的人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