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前夫拿走小孩的錢後….

Anonymous
我朋友因前夫偷家裡的錢並把小孩的錢領走被我朋友發現並離婚後 想起來前夫電話號碼是使用我朋友的名字辦的 打給電信詢問違約金事宜後 電信人員告知前夫12月份小額付費一萬元 並且從12月份開始電話費沒有再繳交 需把12000元繳納完才可以解約或換綁 或是提出證明這隻電話號碼非本人使用 因為有找到當初前夫「車禍和解書」和「訂喜餅的聯絡人號碼」是使用我朋友所申辦的電話號碼 想問這兩項可以當作證明嗎? 或是報警跟警察說此電話號碼被盜刷10000元讓警方去查IP來提告呢? 感謝各位的回答🙏 因為這件事很急文法不好或是有什麼問題可以再提出來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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