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前夫拿走小孩的錢後….
Anonymous
我朋友因前夫偷家裡的錢並把小孩的錢領走被我朋友發現並離婚後
想起來前夫電話號碼是使用我朋友的名字辦的
打給電信詢問違約金事宜後
電信人員告知前夫12月份小額付費一萬元
並且從12月份開始電話費沒有再繳交
需把12000元繳納完才可以解約或換綁
或是提出證明這隻電話號碼非本人使用
因為有找到當初前夫「車禍和解書」和「訂喜餅的聯絡人號碼」是使用我朋友所申辦的電話號碼
想問這兩項可以當作證明嗎?
或是報警跟警察說此電話號碼被盜刷10000元讓警方去查IP來提告呢?
感謝各位的回答🙏
因為這件事很急文法不好或是有什麼問題可以再提出來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