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埋怨對象嫌棄自己賺的錢不夠這件
事...但我覺得可以換一個方向去考慮?
會覺得你賺的錢不夠的對象,多半都已經在認
真考慮和你結婚的可能性,不然不會有這樣的
問題發生。
其實賺多少都可以,只要能活就是對自己最基
本的責任與尊重。讀書的人用功也是為了擁有
更多選擇,認真賺錢的人也是。
人生難得就是在於:你可以自己選擇你想要的
人生,只要你達到一定的門檻。
如果有人真的想知道....
以台灣的物價和環境來看。基礎有房有車。一
個小家庭平均薪資落在15萬會比較合適。幼兒
園想上不上都可以,安親班補習班要上不上都
可以,月子中心要去不去都可以。才藝班要去
不去都可以。逢年過節送禮也是要送不送都有
面子。再來一年一次出國可以保底,當然也是
要去不去都可以。
假設以上讓生活更舒適的選項全部都選擇做為
基礎開銷,那14萬是基本中的基本。當然你也
可以不用花這麼多,但事實如此。
這還不包含可能須要贍養家中長輩或者臨時發
生事故、疾病等多餘開支。
我明白錢真的難賺....所以只能價值觀差不多的
人互相配合。
賺四萬的人可能偶爾吃餐廳、兩三年出一次國
就很不錯了,也不會不好,都是自己的選擇。
自己的生活都是自己選擇的,不要和嫌棄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