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的光影中迷路?來聽聽愛情的完整模樣,也讓愛情樹洞聽你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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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年的觀察及對愛情的研究,我儘可能來描述一個完整的愛情。 我的指導教授曾半開玩笑地說:愛情的發生分兩種,第一種是一見鍾情型,一看就喜歡;第二種是日久生情型的,愈看愈喜歡。當時,我心中覺得這不是廢話嗎,但礙於對老師的崇敬,也就默默領受,但多年之後的觀察發現,若不去討論沒有見過面的筆友間產生的情愫,世間兩人陷入戀愛的型態,大致上不出這兩大類。 雖然愛情型態如此,但到底是什麼引發一個愛情?它又如何增溫發展?到最後彼此認定是戀人關係?我用三個時序節點,來描寫一個愛情過程:這三個節點是「瞥見愛人暗影」、「發生愛情情事」與「進到告白認定」。 瞥見愛人暗影(lover-in-the-shadows;LS) 許多戀情的開始都描述一個「心思振動」的現象,大都是依著視線(當然也有其他的感覺通道,如一句關心溫暖的話或是不小心的肢體碰觸⋯等),突然或沒來由地覺得,對方很可愛,同時內心產生一種被感動到的情緒。其實我們稱這種怦然心動,伴隨著生理變化現象(通常是心跳加速),叫做瞥見愛人暗影(Lover-in-the-shadows),意即愛戀的開端就像在暗處浮動的光影,在某一刻和對方相處的遭逢下,發生心情上的感觸,就如同暗處中電光火石的一閃,突然見到一個清楚的影像,很吸引自己。 「愛人暗影」的出現,無法被人們所控制,它在時間的向度上,是瞬間的、點狀的,很多人描述為「暈船」、「暈車」或被電到之感。它的出現,在目前來說,是不可預測,也無從控制,純粹的愛情可以被描述為這些心動時刻的連綴。通常這樣的時刻的瞬間具有不可取代性,可以被描寫為被對方靈魂「敲到」的神秘過程,它是獨一無二的瞬間,不能複製,它更像靈光一閃或天外飛來一筆的經驗。 當出現「愛人暗影」的經驗,若強度夠強(類似一見鍾情)或頻率頻繁出現(類似日久生情),人們會進入一個「暗戀」期,覺得自己喜歡對方,但這時候自己並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對等的情意?心中可能會出現「對方會知道我這個人嗎?是不是也喜歡我?⋯」等這類問題。在這段時間中,當我們離開面對面的愛情現場後,在不與對方照面的時間裏,我們進到一個心理空間,琢磨著對方的樣子(影像),想像著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喜好⋯ ),對方似乎滲透到你內層的心理空間,此時我們稱這狀態是不由自主地進行「愛影琢磨」,意即我們花費很多精神在刻劃及模擬想像對方的樣子。當然我們會進行「愛影琢磨」的動力,是來自愛人暗影的經驗。 而「愛影琢磨」多是我們內在投射出去的結果,而不是來自和對方實際的互動,比如會覺得看到對方的穿著,就覺得他很有品味,不落俗套,一定常看時尚雜誌。但「有品味,不落俗套」及認定對方「常看時尚雜誌」都是愛戀者自己賦予的意義及想像,比較能反應出愛戀者內心,而不是喜歡對象的真實狀況。就如同「情人眼中出西施」,是從情人的眼睛看出來的,旁人不見得認同。 另一個心理現象是出現「愛情玩味」,愛戀者不斷想著與對方照面的現場中,振動到內心之場景,簡單地說,就是自己「暈船」的一瞬間,比如回想對方笑的神情、或回味不小心碰到對方肢體的感覺⋯等,包羅萬象,非常具個別性。這種「愛情回味」,往往一天想上好幾回。 愛影琢磨加上愛情回味,往往阻斷一個人流𣈱去感知他眼前的世界,而心理跌落在情識空間中,念著他,寫他、想他⋯期待和他再度相見,此時可以說中了邱比特的箭,或拿金庸小說的內容描述來比喻,就是中了情花毒,中文形容就是「茶不思、飯不想」的單相思病。這種常常出現恍神的狀態,而無視於眼前的事務,就是「我戀愛了」的暗戀心理質地,愛戀者常常從日常生活的感覺處理中退出,腦海定錨在兩人相遇的時間裏,處於一種出神或恍神的狀態,而且一再回想,帶有強迫性,但這屬於單方面的心理活動,並不是雙方的互相交流。 同樣是被稱做「愛」,這是「愛情之愛」有別於「親情之愛」的一大區別。 從愛人暗影產生的暗戀心理狀態,往往在「進到告白認定」的節點中止。有些人會一直待在暗戀的心理狀態中,原因不一而足,譬如是自信心不夠、自己已婚、年紀不適合、門戶不登對、對方已有伴侶⋯等。 發生愛情情事 從愛人暗影所引發的心動經驗,像是池塘中掉落石頭後泛起的漣漪,漣漪要能維持、要能持續擾動心房,愛戀者必須和他所喜愛的對象持續有照面互動的機會! 如果我們觀察一個愛情故事,除了愛戀者對心儀對象的原始心動之外,一定會有某些事情發生,讓愛戀者可以和所心儀的對象碰在一起,這些持續能擾動愛戀者心房的事情之現象,叫做「發生愛情情事」。比如說,意外地和這位心儀的學長修同一門課、發現彼此參加同一社團、被分派到同一專案小組工作、下班後在家附近散步遇見她,才知道她也住附近,以後常一起結伴回家⋯等,「發生愛情情事」通常和「瞥見愛人暗影」的性質一樣,不受人控、無從預測,讓人覺得「好巧」,但在某些蓄意追求對象的狀況,「發生愛情情事」被人為地操作,愛戀者蓄意製造和心儀對象會面的機會。 在發生愛情情事的時間中,兩人因此見面互動,同時也開啟彼此關係位移的機會。而在人與人對待中,早就在雙方潛意識下、不知不覺地彼此進駐一個對待對方的位置,規劃彼此對待的行為範圍。比如說一個飲料店的工作人員(愛戀者)心儀一個顧客,原本兩人的關係位置是「飲料店員工-顧客」,這樣的關係位置可以想像成一個自己和對方之間被包覆在「飲料店員工-顧客」的泡泡氛圍中,有可以說的話和做的事,比如她可以說「飲料跟昨天一樣的嗎?!」這種帶著「我熟悉你」的對話,但不適合在對方點飲料時就向他說「我喜歡你」,因為可能嚇跑對方,所以愛戀者要在目前的氛圍泡泡中,說出符合彼此現在關係的話,然後又對他特別一點,放鬆自然地表示對他的注意。也可以在對方點飲料時向他微笑點頭,或者隨情況自然地說出「還是點同一種(飲料)?」、「天氣很熱」‥等可以讓他回應的小問話。如果他久久才來一次,可以帶著微笑適時地說「好像好久沒來囉」;這些動作的重點在於傳遞「你讓我注意」的訊息,並且開放他可以回應的可能性。不要擔心這些話會嚇到對方,因為這些話在自己的工作場合是合理的,甚至可以令人感到親切而不會太唐突。如果對方會因此接話回應,那麼兩人的關係也會慢慢在相互接應中推移而逐漸地熟悉起來。到時,也可以再去評估對方的回應內容,是不是自己「滿意的菜」?藉此決定要不要繼續和對方交往下去。發生愛情情事的雙方互動中所產生的想像,不再是我們內在投射出去的結果,而較多是來自和對方實際的互動。 通常一個愛情故事中兩人會彼此熟悉,都是在發生愛情情事的時間內相互接住對方拋過來的球,彼此接應。比如邀請對方一起從事某種活動,對方答應;或者對方說的話題,自己可以熱切回應,並戳中對方的心理。那麼兩人就會從原本的關係氛圍泡泡中,藉由兩人一來一往相互接到對方的球而推移了關係的位置,而終至到一個相互確認的時間點,那時兩人關係從曖昧混沌不明中顯現出來,此時浮現出「進到告白認定」的時機,同時也是把暗戀帶往明戀的時機。 可以看出在發生愛情情事的時間,心中的愛人暗影逐漸地顯影,腦海中的想像對象開始逐漸落實在具體的人間世中;在愛情發展中,單方面的愛戀,也轉化成兩人之間的相互交流吸引。 而且發生愛情情事的時間,雖然仍然處於愛戀者的暗戀階段,但暗戀者愛戀情懷由自我想像轉由「現場的照面」與「不在現場的想念」相互交織而成。這種愛戀情懷會一直延續到彼此告白認定之後的時間,到底會延續多久?通常是愛戀者感覺到的愛情有多久,就會有多久。 進到告白認定 當兩人越來越熟悉,愛戀者就會開始想要確定彼此是情侶關係,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向對方告白。要注意的是,告白這個動作所帶出的語境,會把兩人關係推到「Yes or No」的兩種選擇情勢,若被告白者認為彼此感情形勢還在發展,還不能被「Yes or No」的回答所涵蓋,對方就會很為難。 而如何彼此認定呢?語言加上肢體接觸的雙重確認是最有保障的。通常在愛情交流中,交往中的兩人只有肢體確認,沒有口頭確認時,往往會讓雙方陷在糾纏不已的心情中,並且猜測我與對方到底是什麼關係狀態(甚至戀愛雙方已經有性關係);但是如果只有口頭言語上的確認,沒有肢體碰觸的確認時,也往往讓人感到有名無實的虛幻心情。所以當我們要認定對方是親密伴侶關係時,要齊備這兩種確認,一個是語言上的口頭確認:另一個是肢體接觸的相合相應確認。當接收到這兩種確認時,自己和伴侶才是真正互相確認,實質的關係才確定,愛情的彼此距離縮短到「親密的存在」。 在進到告白認定之後,彼此就會產生「情侶」的關係,也就是說自己和對方彼此互為親密伴侶,「一對、一雙」的概念成形,通常是要向周遭的人宣告才容易在生活中的社會中穩定下來,此時也能合法合理地進行並規劃各種愛情活動,如同五月天的一首歌:戀愛ing! 戀愛之後,在我們社會文化的設定,接下來情侶會考慮是否結婚。因此,就這個角度來說,愛情過程就是把情人轉化成家人的過程,通過結婚,組織婚姻家庭。那麼愛情是否就此消失?我認為愛情仍在,但是它的面貌卻不同了,由檯面上的喧囂轉成檯面下的潛行。 愛情不順,到愛情樹洞喊叫 以上所描述的,是一個順利愛情發展的過程,但事情往往沒有那麼順利,通常會多出一個But,如果戀愛發展不順利,不知道找誰訴說,可以到愛情樹洞喊叫,分享你的愛情故事(可匿名),聽聽穗波心理師的意見(可能中聽、可能不中聽)。 悲傷離合、酸甜苦辣、愛恨情仇不拘,無處說的、說不出口的,都在這裏宣洩吧!在愛情樹洞雙向交流中,你我更理解愛情。 (本文已刊登在某網站)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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