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因為別人喜歡我,而勉強自己開始了一段關係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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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好像覺得自私不會幸福
傷害別人不會幸福
但現實恰恰相反,幸福的人往往懂得在無私跟自私之間自由切換,懂得幸福的人同時也清楚,不論你選擇什麼做法,沒有一種分手是不會傷害到對方的。
我會很確定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個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也時常處於被傷害的時候,但我經常覺得那些傷害帶給我的不是創傷,而是學習。
讓對方提分手讓自己處於錯誤的一方,是當下我覺得最好的不去傷害對方的方式,為了結束這段關係我可以不要自己的名聲,這是我最大的敬意。
但我回頭發現,可以甩一巴掌封鎖就能解決的事情,實在不需要搞得這麼麻煩。
正文
老實說,我一直很討厭那個前男友。
但回頭看,這段關係確實教會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
不能因為別人喜歡我,就答應交往。
我那時候常常懷疑自己是不是沒有心。也許是這樣,所以我一開始只是想「練習談戀愛」,想知道愛是什麼感覺。但後來我才發現:當你對一個人沒有真正的喜歡,一段關係只會讓你越來越疲憊。
他其實對我很好吧?只是,那些「好」不是我想要的。
但我卻不敢說。因為我總覺得,拒絕一個人的好,就像是做錯了什麼。
我開始壓抑自己,不想見他、不想講話,連訊息都提不起勁回。
但我卻把那些時間拿去跟其他男生聊天,不是因為有曖昧,而是——那些對話比較輕鬆、我可以做自己。
我甚至不再刻意藏這些聊天,讓他看見,讓他自己來發現我已經不再全心全意。
因為我覺得,如果由我提分手,那太殘忍了。
所以我選擇冷淡,選擇不說。讓他提。
等他真的說出「我們分手吧」,我還故作熱臉貼冷屁股地說:「我們能不能見一面?」
但我心裡其實知道,那根本只是演一場戲。
讓自己有個心理交代:「我有挽回過了,結局不是我的錯。」
說白了,我就是沒辦法直接面對分開。我怕傷人,也怕被討厭。
但那時候的我,已經累了。我不是討厭他做了什麼壞事,而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跟這個人繼續走下去了。
現在回頭看,我最想說的一句話是:「我好討厭你喔。」
討厭你總是用你自己的方式對我好、討厭你讓我不能做自己、討厭你讓我在關係裡變得不像我自己。
我想,那時候的我不是壞,只是還不懂怎麼誠實。
也還不會,直接說出「這段關係,我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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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也意識到自己喜歡的是連牽手都會問我可不可以的男人,而不是連看電影都不願意討論看哪一部的男人---重點是我有說我想要看嗎?
連分手的最後連我喜歡喝全糖都搞不清楚的男人,連鳥都不願意好好清洗的男人,以為當霸道總裁很帥的男人,真的想起來就覺得噁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