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排序法分配男女公平嗎?

匿名
想問問大家覺得男女分配真的要用pr來看才算公平嗎?
像是pr60男 配 pr60女
舉例來說,在一次段考成績出來後,
A班的總體分數都比較高,到了第30名的分數還有80分;
B班總體分數比較低,極端值也比較高(高的很高,低的很低),第30名只有60分,如果要找到B班的80分,可能要往前找他們班的第20名
那你要說A,B班的第60名兩人很相配嗎?
還是說A班的30名配B班的20名?
分數配不到的就自己一個人,不用強迫自己一定要挑一個,這樣子。
這是關於擇偶市場上的「排序法」跟「絕對價值法」的一些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