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外遇 討扶養費

跟前妻在一起7年,她抵不過7年之癢外遇了,我們有兩個小孩,3年前她義無反顧的離開我家,小孩就這樣拋下了,這3年我父兼母職盡力給小孩想要的生活,當時每當小孩問我為什麼我媽媽要丟下我或是為什麼媽媽要離開你?我回答不出來!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只知道透過共同的朋友得知她跟另一個男的在一起,離開我之後隔年就懷孕生小孩了,我知道事情的當下我頭很綠,但是所有的事情一切又都合理了,更離譜的事情是,有一天小孩跟我說:「爸爸你知道嗎,當時你去上班的時候,媽媽都帶我們去找外面的一個男生,我有看到他們牽手,我問媽媽為什麼有爸爸了還跟另一個男生在一起?媽媽回我說你爸爸都一直在上班,我為什麼不能去找一個男朋友陪我?這件事你們都不能跟你爸爸說」,我聽到這些話的時候,我去跟另一個小孩確認,當兩個小孩都這麼說了,那我蠻確定這件事並不是無中生有,我當下的感受是,你他馬蝦爆了,如果小孩未來讓妳帶價值觀會歪的多離譜? 慶幸小孩一直都跟我生活,到現在我的兩個小孩也都蠻乖的,也覺得不需要媽媽也很好!只是小孩現在都上國小了,有時候運動會或園遊會的時候,我小孩好像會有種蠻羨慕的臉看同學跟媽媽互動的樣子,有時候還會問我:爸爸你什麼時候再娶一個老婆?我真的只能笑笑的跟他說我也不知道,有機會你會有個更好的媽媽的,在某一種心靈層面上父親可能無法完全替代一個母親的角色,但我相信會越來越好的,現在的我就努力工作上班,有合適的對象就談,沒有也罷 最後 我思考了要去告前妻討小孩的扶養費,從她離開後就沒付過一毛,今年我諮詢了律師,很果斷的跟我說為什麼不討?扶養未成年子女到18歲是應盡的義務,有法律的保護她躲不掉,即便他另外有個小孩,那就要扶養3個小孩,必須討!但是法律來說告討扶養費,附加的就是小孩對媽媽的會面交往,一方面要付扶養費一方面必須讓小孩的媽媽來探視,我問過小孩他們不想看到媽媽,但我覺得扶養費又應該要討,有那麼一點兩難,因為就算沒討扶養費她依舊有探視權,各位有什麼其他想法嗎 謝謝 有空再更
愛心
跪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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