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可以單獨約女性朋友嗎?

匿名
很多人都說交友自由,有對象或結婚也可以有朋友邀約出門的權利。
臺灣人真的都接受這種事嗎?
前提是需要主動和對象先報備,坦蕩蕩就沒關係嗎?
可能是我年紀比較大,我周遭已婚同事都不會和異性單獨約,或非公事要有私下的單獨見面。
怎樣的作法才是可信任的界限呢?
個人覺得坦蕩蕩,認識的互相幫個忙沒關係,但是約單獨異性出門就不可取?
當另一半知道也認識,不會被另一半誤會就可以單獨約出門或吃飯或任意理由的場所室內相處?
最近遇到一個原本以為是好先生的某男性。
他是我常去吃的攤商的老闆,平常看他和太太一起工作,看起來老實笑瞇瞇疼愛妻子。
因為之前說要幫我介紹對象,因此加了賴。
後續相親對象我直接說不合心意,沒再來往。
老闆偶爾會傳老人圖問安的習慣,我是直接說沒這種習慣,請不用再傳問候。
在過年這段日子,幾次傳給我花卉照片分享、問候,我有回他,彼此聊到最近工作賺錢不易。
突然賴我說到了我鄉鎮,
說是來附近找朋友,順便有東西要給我。
但我過去,發現他是私約我和我在路邊停車聊起了天。
到這時我還沒覺得如何,他給我一些可以賣東西的建議,我說那不然我跟你批貨。
他卻回我這樣他老婆會知道。
我覺得奇怪,我又不是跟你白拿怎麼不能知道。
又說是要約我,他明天要去隔壁縣市進貨,想約我一起去。
我說你和我住處不近,要一起出門太遠了。他卻說要可以來接我。
我說,你是因為開車無聊想要有人在旁邊陪你聊天嗎?
出去一整天,我是不想去(他去進貨我跟去不是很無聊嗎?)
而且你已經結婚了,如果你要和我單獨出門你要不要問你老婆同意,她同意再跟我說。
(雖然我是沒想去)。
他卻反應就是不想給他老婆知道。
我跟他只是因為之前他們要幫我介紹對象才加的賴。雖然後續去他攤位吃小吃,有幾次被他多送了些小菜,但也不至於就要接受他的其它邀約。
剛剛看到他居然傳訊給我,說邀我去X縣我拒絕他哭哭的文字。
我突然有種,誤以為他是好先生,又是一場看錯人的感覺,我眼光好像真的很差。
最主要是,因為我離婚,好像很容易被很多已婚男當作可以偷吃曖昧的對象。
倒是沒有正常未婚男來這樣惡搞。
因著前幾天看到一篇「人妻因為常有男性曖昧關係,結果恢復單身後那些人卻沒要真的給名分」。
影片結論,男性將別人的妻子當作暫時的玩物,卻不打算用長久關係為這段關係買單。
身為女性,能被約的機會真的很多,想睡隨便都有男生願意跳出來獻身,你不用多漂亮,那些男生只要你是母的都可以吃的下去。
我以前相信真愛,雖然戀愛腦的女生比例應該是遠高於男性。
現在我真的懷疑,男性有戀愛腦這種東西嗎?
他們好像,其實只是需要女性身體帶來的短暫愉悅,和可供炫耀給親友的「我有女伴」資本。
女性在他們心中,只有被利用的價值:
能幫助事業或生育或最低要有女傭的能力
有男性真的想找個對象好好愛的嗎?
問題一:非單身狀態下,怎樣的和異性相處是正常可容許的範圍,不需要向另一半特意報備的?
問題二:男人對真愛的女性(有結婚的)是會怎樣的態度,而不是因為對方提供其它幫助才和顏悅色的扮演好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