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朋友的名義做出越界的行為

中原大學 大三的那位E同學 我不說他的姓氏因為太特別了 可能一說就知道是誰了 在我懷孕期間 與我的配偶出去且在同一間房間過夜 多次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一同出門 我的配偶甚至在那位E同學家過夜 在我坐月子期間 也依然一起出去玩 我合法收集到的證據有限,告上法院不一定會成功 我想說的是你的邊界感挺寬的,已婚的也可以,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更可惡 我不會只責怪女方,配偶的代價不是沒有只是時間還沒到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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