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速報:侵害配偶權案

【主文:被告賠償 25 萬元】 1. 為什麼 700 萬和解金「歸零」? 關鍵詞:脅迫無效。 真相: 原告帶黑衣人圍堵被告,威脅要讓她「身敗名裂、丟工作」。 法官說: 在恐懼下簽的協議書,被告可以撤銷。所以那份 200 萬賠償金+500 萬違約金的合約,現在就是張廢紙。 2. 為什麼還是要賠 25 萬? 關鍵詞:侵權行為。 證據: 牽手進旅館照片、對婆婆坦承「我很愛他」、錄音流露難分難捨。 法官說: 合約雖然無效,但外遇事實是真的。被告破壞他人婚姻圓滿,情節重大,仍須支付精神慰撫金。 3. 律師的真心話 談判莫強求: 找黑衣人逼簽字,在法庭上只會弄巧成拙。**「合意」**才是合約的靈魂。 賠償有行情: 司法實務中,侵害配偶權多落在 20 至 50 萬元 之間。喊價 700 萬雖有氣勢,但法官不一定買單。 證據是王道: 雖然合約失效,但好在原告有錄音和照片,才保住了最後的 25 萬賠償。 律師點評: 談判要理性,蒐證要細心。這場訴訟原告雖沒拿到「大錢」,但至少拿到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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