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問
前女友說對我已經沒有生理上的喜歡了,
覺得我們後面再一起繼續交往是因為習慣一樣,
想要有個人陪,才繼續再一起,後面兩個月基本上我們沒有發生關係。
多半都是熱臉貼冷屁股的狀態。
最後女友就提了,理由是已經沒有任何生理上的喜歡了。
原本覺得那就好聚好散,好好說再見。
甚至是覺得可能因為她是我的第一任
很多事情可能真的讓她比較累。
結果分開後的第二天,
對方突然傳訊息說,其實在交往這一年內
有跟別的男生聊天,甚至是做了超過分寸的事。
聽到的當下覺得心,好像又被狠狠捅了一刀。
以及對她所說過的某些事某些話覺得噁心。
想問,如果一開始可能就沒有生理上的喜歡,還能繼續下去嗎?
(其實我們交往前就有試車過,對方是說那方面好像沒有很契合)
但後來可能覺得我很真誠,那方面可以彌補,最後試試看才交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