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生小孩叫男方負擔房貸跟生活費過分嗎?

更 背景 我交往前就說過我不想生,也有如實告知已買房,他說沒關係,在一起半年突然說想要小孩。 昨晚有跟男友談過,他希望我解約去跟他「婚後」買房,依照比例分擔房貸,我如果付500萬,房子1500萬,那就是登記3成給我,那我壓力比較小,也堅持我要生小孩,所以謝謝以下大家的指教,以下各位說的男生不應該幫忙婚前房貸的部份其實也不成立,男友只是希望「實質上」的平等。 我目前打算不生,要不要分手再看,因為我沒差,他急他可以分。 ———————分割線————————————— 最近跟男友在討論結婚、生小孩和買房,發現我們對家庭責任的看法差很多。 我目前年收入約150萬,也已經買了預售屋,說實話,如果不生小孩,我完全有能力負擔自己的生活和房貸。我本來就不是一定要小孩的人,而男友一直比較希望未來有小孩。 我的想法是,如果未來因為懷孕、生產、育兒,導致我的收入下降,那這部分不應該算是我個人的損失,而是家庭共同的成本。 男友目前在準備考試,證照含金量很高,考過之後薪水漲幅會比150萬更多,我想說可以搬過去跟他住(房子沒有房貸),我的工作屬於接案性質,因為懷孕、育兒應該是沒有辦法有收入,我希望他可以補貼我的生活費跟房貸,但男友就是不想幫我承擔房貸。 為了未來可以住一起跟不想幫我付房貸(?)現在他想搬來我工作地重新買一間房(我可以自己上班賺錢養自己)但他的通勤時間會從30分鐘變3小時,我覺得沒必要,而且如果我們要有小孩,加上房貸,整個家庭負擔會很大,我還是沒辦法有穩定收入,這樣搬來我工作地的意義在哪? 我不懂為什麼生小孩是兩個人的決定,但收入下降、職涯受影響的人是我,最後卻還要我自己承擔所有財務壓力。 我的想法只是如果男友希望我承擔生小孩帶來的身體、時間和職涯成本,那他是不是也應該承擔相對應的經濟責任?不然對我來說,最合理的選擇其實就是不要生小孩,也不要住在一起,因為現階段兩人居住地上班都非常便利。 想知道大家會怎麼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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