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被性騷擾後去警局備案,三年後卻成了《跟蹤騷擾防制法》被告。從2024年到現在,我已經不知道進過幾次警局、地檢署和法院。

我原本以為自己只是個普通女生。 遇到不舒服的事情, 留下證據。 去警局備案。 保護自己。 但我從來沒想過, 最後坐上被告席的人竟然是我。 Eli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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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認識了E男 我和E男從來 不是男女朋友。 從來沒有交往過。 甚至連曖昧關係都稱不上。 一開始只是普通認識。 但後來他的言語越來越讓我不舒服。 包括: 帶有性暗示的訊息 對女性充滿貶抑意味的發言 即使被拒絕仍持續聯絡 當時我其實跟很多女生一樣。 一直在替對方找理由。 也一直懷疑是不是自己太敏感。 ⸻ 我選擇蒐證,而不是忍耐 後來我開始發現事情不對勁。 於是開始保留聊天紀錄。 截圖。 記錄時間。 保留訊息。 甚至前往警局備案。 因為我知道。 如果有一天事情鬧大。 證據才是唯一能保護自己的東西。 ⸻ 我甚至寫信勸他停止 直到現在。 我都還留著當時寫給他的信。(作為證據) 信裡不是威脅。 不是勒索。 更不是恐嚇。 而是告訴他: 我不是你的交往對象。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請停止那些讓人不舒服的言論。 請尊重別人的拒絕。 請不要繼續傳送帶有性暗示意味的內容。 甚至我還寫著: 希望你未來的人生不要因為這些事情受到影響。 老實說。 現在回頭看。 我覺得自己已經仁至義盡。 ⸻ 我以為事情結束了 結果沒有。 真正的惡夢才剛開始。 接下來幾年。 我開始面對各種法律程序。 開始做筆錄。 開始收到通知書。 開始反覆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 而最荒謬的是。 最後我竟然被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偵辦。 ⸻ 當我看到案由的那一刻 我真的傻住 因為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在保護自己。 不是在騷擾別人。 如果: 保存證據算騷擾。 向警方求助算騷擾。 尋求法律協助算騷擾。 那被害人到底還剩下什麼方法保護自己? ⸻ 這三年來我最大的感受 不是生氣。 而是疲憊。 疲憊到有時候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疲憊到每次收到法律文件都會心跳加速。 疲憊到每次重新看到那些訊息紀錄都覺得痛苦。 最難受的是: 明明是遭受不舒服對待的人。 最後卻要花大量時間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 我想告訴所有女生 如果你現在也遇到類似的事。 請一定要: ✔ 保留證據 ✔ 不要刪除聊天紀錄 ✔ 盡早備案 ✔ 尋求法律協助 ✔ 不要因為對方提告就懷疑自己 因為提告不代表有理。 收到傳票也不代表有罪。 司法程序的存在。 本來就是為了讓事實被檢驗。 ⸻ 寫在最後 我發這篇文章。 不是為了獵巫。 不是為了報復。 更不是為了煽動仇恨。 而是因為我知道。 一定還有很多女生跟當年的我一樣。 被冒犯時不敢說。 被傷害時不敢講。 害怕被質疑。 害怕被檢討。 害怕變成下一個被告。 如果這篇文章能讓一個人知道: 「原來不是只有我遇到這種事。」 那就夠了。 ⸻ 另外附上時間軸 2021 認識Eli林男 出現不舒服言論 開始蒐證 2022 斷聯半年林男再次訊息性騷擾/性暗示我 前往警局備案 寄出警告信 2023 相關爭議持續 2024 遭提出跟騷告訴 開始偵查程序 2026 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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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

[鬼故事][圖多]協尋/抵制臺大碩畢男 戀愛砲專家

小女子以身試險,幫各位女性同胞們討個公道,只能說,人在做,三觀正的女生在看^ ^,-,今天你遇到相處起來如此無害、容易下手的我,本來沒有想到要公開罪行,但今天我表態後你依然忘我的騷擾、找我盧砲,給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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