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比我年輕十歲,但我最痛的不是這個

我先生外遇的對象,比我年輕十歲。 一開始我很在意這件事。我照鏡子會挑自己的皺紋,會想是不是我老了、不夠漂亮、不夠有趣。那陣子我整個人很自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還值不值得被愛。 後來徵信社把資料給我時,我看到他們一起吃飯、逛街、進旅館。我原本以為自己會崩潰,可是我最痛的不是她年輕,而是我看到先生對她很有耐心。 他會幫她拿包、替她拉椅子、在她鬧脾氣時哄她。那些動作,我已經很多年沒有感受過了。 原來我不是輸給年輕,我是輸給他早就不想珍惜我。 後來他求我不要離婚,說那只是新鮮感。可是我突然懂了,一段婚姻裡最傷人的不是外遇本身,而是你發現自己這些年一直在乞求最基本的尊重。 我沒有跟那個女生比較,因為我不想再把自己的價值放在一個背叛我的男人身上。 我選擇離婚,不是因為她比較年輕,而是因為我終於想把自己的人生拿回來。
愛心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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