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得癌症要花錢,家族土地要賣了,我該同意嗎? 更新:不再回覆了

最近真的有點煩,想上來問問大家意見。 老婆最近得癌症(癌3-4期之間),之後治療應該會花不少錢,我們還有一個女兒,目前才在讀幼稚園。 剛好家裡有一塊共有土地,市值大概八位數左右,總共有9個人持有,現在其他8個人都同意賣了,只剩我還沒點頭。 等於我現在算是最後那個關鍵的人。 其實以前我是覺得祖產能留就留,土地這種東西賣掉就沒了,以後要買回來也不一定買得起。 但現在老婆生病,又有小孩要養,我就一直在想,我到底還要不要堅持留這塊地。 如果同意賣,我至少可以拿到自己那一份,老婆後續治療需要用錢也比較不用擔心。 但又怕現在賣掉,以後土地漲了會後悔,或者女兒長大之後,會覺得當初怎麼沒把祖產留下來。 只是換個角度想,老婆現在需要治療,女兒也還這麼小,媽媽能陪她長大,應該比一塊土地重要吧? 現在真的很兩難。 想問問大家,如果是你們,其他8個人都已經同意賣,老婆又剛好生病需要錢,你們會直接點頭嗎? 還是會想辦法先從別的地方籌錢,土地能不賣就不賣? 真的想聽聽大家的想法,不管支持賣或不賣都可以。
megapx
------------------------------------------------------------------------------------------------------------------------------------------ 不再一一回覆了。 剛剛已經打電話跟我堂叔談過,他本身也是代書,同時也是這塊土地九位持分人之一,算是目前大家主要在聯絡、協調的人。他也願意幫忙處理,我這邊決定把自己的持分賣掉,先救我老婆比較重要。 我也有跟小朋友稍微說明,媽媽現在罹患乳癌三期,未來的狀況可能不太樂觀。 老婆則跟我說,如果真的有那一天,希望我不要再娶,好好把女兒照顧長大,我也答應她了。 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給我的意見跟指點,我都有看進去,真的很感謝。
愛心
哈哈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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