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不用關??

各位好,我是徵信社的新八。 這次是苦主「小莉」跑來委託我們才了解事情全貌 緣由是小莉跟前同居男友「阿昌」分手後,阿昌滿身酒氣跑去小莉工作的檳榔攤鬧事,甚至出腳踹人、掀翻床墊導致小莉摔傷。 阿昌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小莉希望我們協助確認官司進度並保護她 阿昌之前對小莉施暴,法院核發保護令,命令阿昌遠離小莉住居所,且要在 6 個月內完成 12 小時戒酒教育 114 年 1 月深夜,阿昌滿身酒氣跑到小莉工作的檳榔攤,拉扯小莉手臂求復合 小莉多次要求離開,阿昌賴著不走騷擾 同年 4 月清晨,阿昌闖入檳榔攤,腳踢躺著睡覺的小莉,把塑膠椅砸向小莉,猛力拉起床墊導致小莉翻滾跌倒受傷。 警方接獲報案,當場逮捕阿昌 法院審理後指出: 騷擾與傷害罪成立: 阿昌深夜賴在檳榔攤屬騷擾行為;清晨丟椅子、拉床墊致人受傷,觸犯傷害罪與違反保護令罪,從一重依傷害罪處斷 分論併罰: 兩次犯行犯意各別,應併科罰金與刑罰  檢察官指控阿昌未在指定時間上完戒酒課程,追加起訴違反保護令罪 法官審理後諭知無罪: 未接到通知: 衛生局寄信到舊手機號碼,信件未領取,阿昌因為在外地工作無法出席 事後已補滿時數: 戒酒課旨在輔導加害人 保護令 2 年有效期間內,阿昌已在法院審理前主動上完 12 小時課程,不宜以刑罰懲罰,該部分判決無罪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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