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萬+次曝光

前妻癌症,女兒來求我救她…這筆錢我到底該不該出?

不知道這種事發在別人身上,大家會怎麼選。 最近真的有點煩,想說上來問問各位江湖經驗比較多的好藍頭們。 我跟前妻離婚很多年了。 當年是她先提出離婚。 但這件事我一直沒有覺得自己是什麼受害者。 真要講的話,那段婚姻會走到最後,雙方都有責任,只是我自己的問題其實也很明顯。 那時候我正在衝事業。 每天想的都是工作、客戶、錢、公司接下來怎麼走,整個人的重心幾乎都不在家庭。 我以前一直覺得,我有賺錢回家、家裡開銷我負責,我就算是一個有責任的丈夫。 現在年紀大一點再回頭看,才知道根本不是這回事。 她要的可能根本不是我多賺那幾萬塊。 而是她想講話的時候,我願意聽。 她需要人的時候,我人在。 偏偏那時候這些我都沒有做到。 到後來,我自己甚至也有點移情別戀。 她也遇到了一個當時看起來比我更懂她、更願意陪她的人。 後來她跟我提出離婚。 我沒有死纏爛打,也沒有硬要把她留下來。 那時候一方面是真的忙,另一方面我自己也知道,這段婚姻會變成這樣,我沒有資格把責任全部推給她。 所以當初談離婚條件,我的態度其實很簡單。 只要她開的不要太離譜,我大致上都答應。 最後大女兒跟她。 離婚之後,我每個月大概固定給她們2萬到3萬,女兒的生活、學費、一些必要支出,該出的我就出。 一路到女兒成年之後才停。 至少我一直覺得,夫妻離婚是夫妻的事,小孩還是我的。 這麼多年,我跟前妻也沒有搞到什麼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剛離婚那幾年可能多少有情緒。 但說真的,都過這麼久了。 恨這種東西早就沒了。 現在要我講我對她是什麼感覺,我覺得剩比較多的反而是愧疚。 因為我很清楚,我當年確實長期忽略她。 後來我的事業慢慢穩定了。 那些最忙、最亂、每天像在拼命的日子也算熬過來了。 再後來我也再婚。 我現在的老婆,是公司其中一位金主的親妹妹。 交往一段時間後結婚,後來也生了一個大胖兒子。 所以現在我的生活其實很固定。 上班、回家、老婆、小孩。 前妻那邊則是越來越少聯絡。 尤其大女兒成年之後,其實我們連原本因為女兒必須聯絡的理由都沒有了。 我一直以為人生大概就是這樣。 以前的事情就放以前。 大家各自過日子。 結果最近大女兒突然來找我。 一開始我還想說,可能就吃個飯、聊聊天。 結果她坐下來沒多久就跟我說: 「爸,媽媽得癌症了。」 我當下是真的愣住。 後來她才慢慢跟我講。 前妻現在要做化療,後面可能還要手術。 治療、住院、休養,全部都需要錢。 而且她現在手頭狀況很差。 我原本還想說,她以前不是還有一些積蓄嗎? 結果也是到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她當年跟我離婚之後在一起的那個男人,也就是大家講的小王,後來把她騙得很慘。 前前後後用投資、做生意、周轉之類的理由跟她拿錢。 最後人跑了。 她等於人財兩失。 這些事情她以前從來沒有跟我說過。 我也是這次才從大女兒那邊知道。 女兒最後就問我一句: 「爸,你可不可以幫媽媽?」 那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回。 說完全沒感覺是騙人的。 但也不是什麼舊情復燃。 我去醫院看過她們了。 看到她躺在那邊,我腦袋第一時間其實閃過很多以前的事情。 以前吵架。 以前一起生活。 以前女兒還小。 以前她一直叫我不要整天只顧工作,我卻覺得她不懂我在拚什麼。 然後過了這麼多年,再看到她已經是躺在病床上準備面對化療。 坦白講,那種感覺滿難形容的。 我對她真的已經沒有恨了。 早就煙消雲散。 甚至我知道她後來被那個男人騙到人財兩失,也沒有什麼「當初選他活該」的爽感。 反而只覺得…… 唉。 人生怎麼最後變成這樣。 但我現在真正卡住的是錢。 如果今天我還沒再婚,也沒有現在這個家庭,我大概不會想這麼久。 她真的需要救命,我有能力,我可能就出了。 可是我現在有老婆,也有兒子。 這筆錢就不能只看我自己爽不爽、甘不甘願。 尤其癌症這種東西,不是今天拿個5萬、10萬就結束。 後面化療、手術、住院、自費項目,最後多少沒有人知道。 幾十萬有可能。 上百萬也不是不可能。 我如果因為一句「我以前對不起她」,就一直從現在這個家庭掏錢出去,這樣對我老婆跟兒子公平嗎? 我其實最怕的是這個。 我老婆就算今天跟我說: 「你想幫就幫。」 我也會怕她心裡其實有疙瘩。 畢竟那不是什麼普通朋友。 是我前妻。 而且還是當年離婚後跟別的男人走,現在那個男人把她騙光了,最後回頭需要我出錢救命。 這種事情換成我是我老婆,我也不敢保證自己心裡完全不會有想法。 更何況我們現在還有兒子。 我也不希望哪天兒子長大,覺得爸爸一直把現在這個家的資源,拿去補以前那個家的洞。 可是另外一邊,又是我大女兒。 她也是我女兒。 今天躺在醫院的是她媽媽。 如果我明明有能力,最後真的因為怕現在家庭不高興,選擇一毛都不出。 萬一前妻真的因為錢的問題延誤治療,甚至最後人沒了…… 我不知道以後我要怎麼面對我女兒。 也不知道我自己晚上睡不睡得著。 所以我現在才會這麼糾結。 我不是還愛前妻。 也不是想跟她怎樣。 我對她更多的是愧疚。 當初會離婚,雙方都有責任。 她後來選錯男人、被騙,這當然不是我的責任。 我也知道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可是我同樣知道,當年如果我沒有長期忽略她的感受,也許我們的人生根本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 當然這些都是馬後炮。 我也不可能拿現在的錢,去無限補償二十年前的自己。 目前我自己想到比較折衷的方式是: 如果真的要幫,就只幫醫療。 她以前被騙的債務,我不碰。 她其他生活上的洞,我也不填。 醫院需要多少、手術多少、化療多少,看單據。 錢直接付醫院,不經她手。 然後我自己訂一個上限。 超過那個數字,就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事情,一定要跟現在的老婆講清楚。 至少我能做到的,就是救命歸救命。 以前的人生帳歸以前的人生帳。 不要全部混在一起。 只是講歸講。 真的輪到自己,還是很難選。 所以才上來問問各位好藍頭。 如果今天是你們: 很多年前因為自己沒有用心經營婚姻,最後離婚。 前妻跟別人在一起,後來被對方騙到人財兩失。 多年後你已經事業穩定、再婚,也有老婆跟兒子。 結果某一天,大女兒跑來跟你說: 「媽媽癌症,可以救救她嗎?」 而你確實有能力拿出這筆錢。 你們會救嗎? 還是會覺得,當年該負的責任都已經負完了,現在最重要的是顧好自己的老婆跟兒子? ※補充:因為整件事情的時間線跟情節比較複雜,怕自己敘述太亂,所以有使用 AI 協助整理文字跟順序,內容本身是依照實際情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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