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自己以前買春過,最後還是被分手了
接續上一篇。
前面很多留言我都有看,也在這回覆
跟女友坦白自己以前有買春經驗的時候,她其實蠻震驚的,但當下沒有到很討厭我的程度,可能就是真的一時之間不知道要怎麼接受,所以也有跟自己的閨蜜聊這件事情。
結果這兩天她想了很多,最後還是跟我提分手了。
好啦……
恭喜我,單身生活正式回歸。
其實冷靜下來想想,我反而覺得坦白這件事沒有做錯。
後來我也有去找之前配合好幾年的介紹人小冷聊這件事情,她是女生,所以我也想聽聽女生到底會怎麼想。
她跟我講得蠻直接的:
如果真的對一個女生有好感,這種事情最好還是早點講。
因為你如果選擇隱瞞,後面女生自己發現的話,可能就不只是「你以前買春過」這件事情,而是會變成「你明明知道我可能會介意,卻還是選擇騙我」。
反而會更嚴重。
所以如果下一次真的遇到一個我喜歡的女生,我應該還是會選擇先講清楚。
她可以接受,那就繼續認真發展。
她不能接受,也沒關係,至少大家一開始就知道彼此的底線,當朋友也可以。
而且我覺得小冷這點真的蠻不錯的。
雖然她是在做女生介紹,但跟我聊這種事情的時候,反而會站在男生的角度幫我分析,也會跟我講女生可能會在意什麼,而不是一味叫我怎麼約、怎麼消費。
這也是我跟她配合這麼久,還會願意找她聊這些事情的原因。
至於感情……
先不想了。
二十幾歲的男生嘛,生理需求還是有的,失戀歸失戀,總不能直接出家吧 😂
所以接下來還是繼續過自己的生活。
該認識女生就認識女生,該約就約。
只是下一次如果真的遇到喜歡的人,我還是會選擇坦白。
畢竟寧願一開始就被拒絕,也不要後面因為隱瞞把一段關係直接搞爛。
不知道大家會怎麼選?
如果是你,你會希望另一半在交往前就坦白這種過去嗎?還是覺得既然是以前的事情,沒必要特別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