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聊到一個真實判決,看完真的ಠ_ಠ
一開始只是懷疑老公外遇。
所以女生找了徵信社,先花9萬元請他們調查行蹤。
結果徵信社後來拿影片給她看:
老公跟一名女性吃飯,甚至還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
女生情緒一上來,直接決定升級抓姦。
問題是——
徵信社開價 300萬元。
她最後真的付了300萬。
後來徵信社又跟她簽了一份「協調」相關的約定,
除了8萬元費用之外,
如果成功從老公及外遇對象那邊拿到賠償,
還要再抽一定比例的「後酬」。
到了抓姦當天,
老公被要求簽下500萬元的協議,
徵信社還要求女生另外簽本票,作為後續報酬的擔保。
整件事情最後鬧進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其中部分契約確實涉及利用當事人當下急迫、輕率的狀態,認定顯失公平,因此准許部分撤銷或減輕給付。
最誇張的是:
原本只是想查老公有沒有外遇,最後卻變成315萬元的徵信糾紛。
所以有時候真正需要先調查的,
可能不是「另一半有沒有外遇」,
而是——
你準備花多少錢,才能承受自己查到的答案呢❓
婦馨阿十說一句:
我們更在意報價透明。
不亂報價、不模糊收費,也不會做到一半才突然加價。
案件怎麼做、需要哪些費用,都會事先跟委託人說清楚,讓你知道自己花的是什麼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