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友從台中搬上來板橋跟我同居。
我家在台藝大附近,她公司在南軟,我自己公司在三芝。
因為公司有車位,所以我本來就是開車上班。
她剛搬上來的時候,我想說她對台北交通也不熟,載她一下很正常,反正男女朋友互相嘛。
結果載著載著,好像變成我的固定工作了==
每天早上先從板橋載她去南港,再從南港一路開去三芝。
有人可能沒概念,這根本不是「順路載女友上班」。
是完全不同方向。
下班也是一樣,我忙完自己的事情,還要算她幾點下班,再想辦法繞過去接。
搞到現在我每天最累的不是上班,是在路上載她。
而且我工作早上有時候要開會,已經好幾次差點因為送她上班害我自己遲到。
昨天我就直接跟她說:
妳也來台北一陣子了,不然開始自己學著搭車上班吧。
我家去浮洲火車站也不是多誇張的距離,火車、公車、捷運自己研究一下,成年人上下班應該本來就要自己處理吧?
結果她聽完臉直接臭掉。
後面就開始冷戰。
我真的有點傻眼。
不是啊,我是男朋友,不是妳爸,也不是司機。
我偶爾載妳、下雨載妳、晚上太晚去接妳,我都覺得沒什麼。
但「每天」載到底是什麼概念?
難道有男朋友之後,通勤就自動變成男朋友的責任?
而且最讓我不爽的是,她不是跟我討論怎麼調整,是我一說要她自己搭車,她就直接生氣。
昨天真的被她弄到很煩,我腦袋甚至閃過一句:
不然妳東西收一收,去外面租房子好了。
因為如果同居的意思是,我要提供房子+每天接送,那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是在交女朋友還是在養女兒==
所以想問大家
如果你另一半搬來跟你住,你們兩個上班地點完全不同方向,對方還希望你每天接送,你們會照載嗎?
我現在是真的有點想叫她搬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