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代澳洲,一名丈夫懷疑妻子外遇
第一次提離婚,因為證據不足失敗。
於是他決定找專業的協助
請「私家偵探調查自己的妻子」
照理來說,接下來應該就是跟監、蒐證、整理資料、回報委託人。
結果查著查著……
負責調查的偵探 Cazneau愛上了委託人的老婆?!
兩人不只發展感情,後來甚至以夫妻身分共同生活
丈夫第二次提起離婚時,終於有了明確的第三者
只是這個第三者…..
就是自己花錢請來抓第三者的偵探?!
委託人:小王找到了嗎?
偵探:找到了….是我….
這種案子做到最後
以為只要寫調查報告
最後竟然還要寫離職單
到這裡我只能說….
「社會在走,職業操守要有」
知道得越多、離當事人的秘密越近,
那條專業界線反而更不能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