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常常流行一套說法:結婚率低是因為男人不做家事;只要男性更願意分擔家務,女性就會願意結婚。這套說法看起來很合邏輯,實際上卻沒什麼說服力。
2026 年一篇使用中研院家庭動態調查的研究,分析 1,714 名從未結婚者,特別把「雙薪夫妻應公平分擔家事」與女性經濟獨立等觀念納入「個人自主」因素,統計結果顯示,這項因素並不能有效預測女性的結婚意願(*註1),反而「目前有沒有伴侶」才是和結婚意願關聯最強的人口變量 [1]。中研院整理 2020~2024 年未婚者資料也發現,不想結婚最常見的理由是「很享受現在的生活」,其次是「沒遇到想結婚的對象」 [2]。日本 11 波追蹤研究也發現,同一個人在遇到異性的機會增加、實際開始交往之後,結婚意願會跟著提高 [3]。
簡而言之,女性的結婚意願很大程度取決於眼前有沒有值得進入婚姻的對象,而不是多數女性都很想結婚,只是等不到一個會做飯的男人。
那麼,什麼樣的男性較容易被視為值得進入婚姻的對象?
男性經濟條件與婚姻形成之間,台灣其實已有相當直接,而且跨年代一致的證據。2006 年台灣的婚配模式研究,同時比較教育、年齡與收入,發現收入方面「男高女低」的婚配傾向仍然相對穩定 [4]。2012 年研究進一步發現,男性就業率較高的地區,年輕女性進入婚姻的機率較高;相反地,當女性就業市場改善、男性就業市場惡化時,女性會維持單身更久,不婚的可能性也會提高 [5]。2020 年利用台灣行政登記資料的研究更估計,男性房地產財富每增加 10%,任一年度進入初婚的機率約提高 3.92% [6]。
這些研究都指出一個事實:男性的就業、收入、財富與相對經濟地位,仍然明顯影響實際婚姻機會,而目前並沒有同等強度的證據能證明男性多做家事就能顯著提高女性結婚意願。因此低結婚率更可能的形成機制是:一方面男女的結婚意願都在下降;一方面女性的經濟地位提高後,還是傾向找經濟條件不弱於自己的男性,導致更多男性跨不過門檻。兩種趨勢疊加,自然壓低結婚率。
這並不是在說低結婚率是女性單方面的問題,女性本來就有權決定自己的擇偶條件,但是放著有更直接實證支持的經濟因素不討論,反而把低結婚率甩鍋給缺乏充分證據支持的「男性不做家事」,實際上就是為了維持「女性追求平等、男性沒有跟上」的女權敘事,把女性經濟地位提升,婚配條件卻沒有改變所產生的結果,重新包裝成男性沒有達標的責任。這背後其實是網路上的女權論述常見的雙標問題:談選擇時,強調女性是有自主能力的行動者,他人無權干涉;談結果時,女性又突然變成被男性條件決定的被動者,男性必須負責。
說到底,這類女權論述之所以能廣為流傳,不是因為它們推崇平權,而是它們符合眾多女性的個人利益,卻又懂得借用平權的語言來獲得道德免責,為她們撇清責任與壓力。表面上說的是公平正義,實際上做的卻是精緻利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