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疑問 房東跑路了🥲

大家好~如題 苦瓜我本人想詢問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我預計11月底會搬家,有按照合約書上提前兩個月(10/1)告知房東要搬走,房東是知情的情況,但是後來房東跑路了整個人間蒸發,直到債主找上來我才知道他不見了!所以我的押金(兩個月16000元)也拿不回來……上網查了之後,為了保護自己因此我會寄存證信函給房東。 雖然網路上有人說賺到了、被法拍之前都可以一直住,但是我完全不考慮繼續住下去,一來是因為跟新租屋處的房東已經講好,二來是怕沒人管理後住戶的出入變不單純,也避免被說侵佔之疑慮,因此我還是堅持會搬走。 目前已經知道房東欠的債不少,經同大樓住戶詢問律師查證確實房東被國有財產局起訴,現在租屋的這棟大樓跟銀行也借了5、6千萬,房東開的公司也倒閉跳票,值錢的東西也被債主搬光光了。 請問: 1.網路上的存證信函範例沒有像我這樣的「特殊」情況(房東跑路失聯),並且我是按照合約規定提前告知房東要搬走,請問像這樣的「要求退還押金」之存證信函上該怎麼敘述? 2.搬走之後沒有人可以點交,鑰匙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未來不知道房東「敢不敢」出現處理,若是他回來之後追未點交的責任,扣留押金😱 我不是伸手牌不上網查資料,是沒有像我這樣的特例發生過;而且因為上班沒辦法請假的關係,沒辦法去區公所詢問免費律師諮詢,我也有寄信給很多免費律師諮詢的平台詢問(崔媽媽、天秤座…)一直沒有等到他們的回覆,才會發文尋求幫助。如果有人知道該怎麼辦,拜託請跟我說,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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