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房東過了三年突然來要錢? #微更

今天父母突然接到三年前學生時期租屋的房東電話,同時我也收到簡訊 =============================== 內容是:
megapx
1、因為獨立電錶壞了度數沒在走,每個月跟你算電費300元就好,損失我只能認賠。 2、還要跟你補收5467元,如果你在12月25日之前沒有匯進來,我只好依合約第15條規定循法律途徑解決。 =============================== 我整個問號..?明明三年前退租的時候,我們除了把房租結清,走之前還說押金扣除電費後如果還有缺我們會補上,他還算了金額給我們,我們也確實補上了,就此結束租賃關係; 沒想到三年後的今天突然以電表壞掉討要電費,這三年電表不是我用的、電費不是我漲的,這房東到底有什麼依據說我們當時電費有問題,他都自己結帳了,為什麼又要跑回來找我們要錢,這個房東會不會是每一任房客都一個一個嘗試用上法院勒索,看能不能挑到軟柿子啊 不知到底有沒有類似案例的前輩能提供看法,感恩 =============================== 微更
megapx
房東打給我的父母後,陸續又寄了簡訊給我,簡略是說我用電3100多度,但我只有繳3500多元,但我想說這怎麼可能,合約上面寫一度5元,房租結清後,房東說電費會從押金先扣多退少補,但重點是押金8000多元被扣完後我們還繳了一筆錢給房東,感覺好像還多繳了,當初媽媽是寫紙本匯款的,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查紀錄...以後要叫他電子轉帳了比較好查,先等看看25號有沒有傳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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